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决定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决定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1.正本正本联是立案决定的依据和凭证,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1)首部。包括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和发文字号。(2)正文。主要写两项内容,一项是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83条和第86条。其中,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的,依据是第83条;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扭送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依据是第86条。另一项是案件名称。立案时能够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填写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和涉嫌的罪名,如“李某涉嫌抢劫案”;有明确被害人的,填写被害人和被害性质,如“李某被害案”;还可以以案件发现(发生)的时间、地点来确定案件的名称,如“5·11抢劫案”、“武汉长江大桥爆炸案”等。(3)尾部。应当填写清楚成文时间(填写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的时间,格式与行政公文的落款时间相同),并加盖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公章。2.存根存根联作为公安机关立案的凭证,用于公安机关留存备查。包括:案件名称,案件编号,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和职业,批准人,批准时间,办案人,办案时间,办案单位,填发时间,填发人等。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明确的,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栏可以用横线划掉。二、司法解释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有无犯罪事实应当根据证据认定,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和《刑法》的有关规定认定。只要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即应立案,而不管是否已经明确行为人是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2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直接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上批示立案的,也应制作《立案决定书》。有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条件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来确定,不同的犯罪事实其立案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只要在符合立案侦查的条件下才可以处理,如招摇撞骗罪的认定上,必须存在招摇撞骗行为的基础上,才可以立案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债务人在外地债权人如何维权?
      债务人在外地债权人如何维权?在民间借贷领域,双方签了借贷合同,债务人欠钱不还的情况非常普遍,有些是客观原因造成,有些就是债务人主观上故意不还......


·印花税和注册资本金的关系是什么?
      印花税和注册资本金的关系是什么?一、印花税和注册资本金的关系是什么?两者是相互存在的关系,注册资本印花税率是万分之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


·个人拆迁自建房如何补偿?
      一、个人拆迁自建房如何补偿?以国有土地上为例,在征收范围确定后,征收有关部门会组织将征收范围内的所有建筑进行登记、测量、认定、处理。这个时候被......


·长期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长期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正式劳动合同时间计算公式是什么?
      正式劳动合同时间计算公式是什么?正式劳动合同时间没有明确的计算公式,但是法律中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作出相关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


·新劳动合同法赔偿的内容有什么
      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由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一般处于弱势地位,所以需要法律来给予保护。用人单位在损害劳动者的合法......


·如果精神病犯罪如何处理?
      一、如果精神病犯罪如何处理《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


·劳动者试用期辞职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者试用期辞职流程:《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


·如果终止劳动合同补偿规定有哪些?
      如果终止劳动合同补偿规定有哪些?一、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企业改制重组的方案该怎么制定?
      企业改制重组的方案该怎么制定?(一)改制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简况,包括:(1)企业名称;(2)企业住所;(3)法定代表人;(4)经营范围;(5)注册资金;(6)主......


·仲裁员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仲裁员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需要保持公正性,故而司法机关必须按照既定的流程、原则以及规定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