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解释是什么?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解释是什么?
  
  一、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解释是什么?
  
  是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根据法学家的解释,“恶势力”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一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是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三是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四是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关系网不明确,或层次较低。
  
  鉴于恶势力的存在,立法机关应在立法方面予以确定或作出补充和修订,以避免具体执法机关或个人就案论罪,造成不利于打击的现象发生或者打击不力、打击面过宽。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行霸,村霸、区霸),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以及百姓生活,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惧感。
  
  二、黑恶势力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必须对黑恶势力进行坚决打击,公民在发现黑恶势力的情况下,也可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量刑处罚情况,应当结合黑恶势力造成的犯罪事实来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
      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


·生活中总会有或大或小的磕磕绊绊
      生活中总会有或大或小的磕磕绊绊,发生交通事故也是在所难免,作为车主遇上交通事故是十分头疼的一件事,因为不仅要涉及到赔偿问题,整个过程也比较费......


·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
      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1、主体不同。劳务派遣的主体就是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者与用工......


·别人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一、别人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有人欠钱不还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让对方还钱,如果解决不了,应该采取起诉的方法解决......


·起诉受理之后多长时间开庭
      法院起诉受理之后多长时间开庭法院受理后一般在20日内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


·西钟牌村征地补偿款拒不发放怎么办
      西钟牌村征地补偿款拒不发放怎么办?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要承担法律责任。因......


·年满14周岁即应负刑事责任吗
      年满14周岁即应负刑事责任吗?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


·刑事提起民事诉讼是怎样的?
      刑事提起民事诉讼是怎样的?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原告人必须是有......


·工资达到多少才要交税2023
      工资达到多少才要交税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个人......


·一、驾驶员醉驾160是否要被判刑?
      一、驾驶员醉驾160是否要被判刑?驾驶员醉驾160肯定是要被判刑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一、买房子首付是百分之多少?
      一、买房子首付是百分之多少?每个地区的标准不一样,一般情况如下: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商业贷款首付是30%,公积金贷款是20%(90平米以内。90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