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诈骗罪犯罪未遂的判罚是什么?

诈骗罪犯罪未遂的判罚是什么?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二、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在1998年7月实施《北京市关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劫罪等八种侵犯财产罪的数额标准》,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并规定: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其他具体情节以及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罪的犯罪事实时,如果没有得逞,或者存在犯罪未遂的情况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犯罪未遂的认定上,应当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处理,具体的量刑应当也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适用情况来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拘留可以买社保吗?
      刑事拘留可以买社保吗?刑事拘留可以买社保的,因为实际上我们国家所规定的购买社保的条件是劳动者,用人单位签订了相关的劳动合同,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


·邯郸非法集资怎样处理的?
      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导致社会资本的运作手段越来越多,非法集资就是其中一种,通过非法渠道募集公众存款却导致公众存款无法收回,而邯郸的朋友在经历过......


·一、酒驾和醉驾的区别标准是什么?
      一、酒驾和醉驾的区别标准是什么?酒驾和醉驾的区别标准是: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


·在工地摔伤没签合同怎样赔偿
      方案一:如果难以证明和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那么建议先与用工单位、包工头进行协商,协商处理赔偿金。方案二:1、收集好能够证明您在工地上班的各项证......


·办理了取保后还会批捕吗?
      一、办理了取保后还会批捕吗?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刑事......


·借用融资居间合同掩盖利息的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借用融资居间合同掩盖利息的纠纷应该如何解决?一、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规定,居间系报告订约机会或为他人订约充当媒介,居间合同是一方促成......


·计算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所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计算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所享有的权利有哪些?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3、修......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什么材料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单、银行账户、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赔偿凭证、如果涉及人伤的需要病例、医疗发票、伤者身份......


·专利权的申请优先权的作用是什么?
      专利权的申请优先权的作用是什么?(1)可以转换专利申请类型;(2)可以完善专利申请文件;(3)可以追加新技术方案(追加部分不享有优先权);(4)本国优先权也可......


·离婚抚养权上诉状是什么?
      离婚抚养权上诉状是什么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


·停薪留职辞退遣散有什么区别?
      停薪留职辞退遣散有什么区别?一、停薪留职辞退遣散有什么区别?停薪留职: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