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夫妻离婚后如何将房产分割变现?

一、夫妻离婚后如何将房产分割变现?可以直接卖掉房产,并直接对资金进行分割即可,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3、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4、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5、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原则。(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夫妻离婚时,是需要按照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来对房产进行分割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不能认定的,可以结合房产分割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房产分割纠纷和相关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品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商品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一、商品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什么时候去定损,内容有哪些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是轻微事故,我们都是希望交警能很快的处理完这件事情。那么,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什么时候去定损?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离了婚还能告重婚吗?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离了婚还能告重婚吗?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离了婚还能告重婚,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根......


·高利贷利息法律保护吗
      高利贷利息法律保护吗,法律是否保护高利贷在生活中,有些人认为高利贷的利息虽然是高了一些,但毕竟是双方自愿约定的,并不存在强迫的情况,所以法律不......


·未婚生育领取结婚证的依据是什么?
      未婚生育领取结婚证的依据是什么?办理结婚证和孩子无关,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


·强奸罪的客观成立要件有哪些
      强奸罪的客观成立要件有哪些1、须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


·入股协议书范本格式是怎样的?
      入股协议书范本格式是怎样的?一、入股1、入股又称股票持有或员工持股,即员工成为所服务企业的股东。员工入股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别。2、狭义的员......


·毒品犯罪的特征包括哪些
      毒品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其社会危害性比较严重;(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


·对于不赡养父母的人应该怎么处理?
      当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时须承担民事责任。违反赡养义务造成赡养人权利受侵害,被赡养人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即承担必要的赡养......


·非婚同居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受西方文化冲击,人们的性观念越来越开放,婚前同居较为普遍,而由此产生的非婚同居财产纠纷问题不在少数。那在现实生活中,......


·未成年之前未受抚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未成年之前未受抚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您都知道对于子女的抚养义务要到十八周岁,也就是成年之时。在为成年之前需要父母双方认真履行抚养责任和义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