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侵害企业名誉权以认定依据是什么?

侵害企业名誉权以认定依据是什么
  
  一、侵害企业名誉权以认定依据是什么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侵犯企业名誉权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表明侵犯企业名誉权有以下法律责任:
  
  1、停止侵害;
  
  2、恢复名誉;
  
  3、消除影响;
  
  4、赔礼道歉;
  
  5、赔偿损失。
  
  三、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的注意事项
  
  1、厘清企业名誉权与商誉
  
  企业名誉是指公众对企业人格的综合评价,其范围较为广泛,比如“富士康是否血汗工厂”的评价,而企业商誉是公众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累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相关评价,企业商誉直接关联企业的市场形象、经济利益和市场份额的多寡。
  
  2、穷尽举证方式
  
  对此,可以遵循先损失、后收益、再法院酌定的举证思路。比如甲公司的商业诋毁使乙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并致大面积退货。首先,乙公司在诉讼中如能证明销量同比下降及退货数量,则可直接计算出经济损失。其次,如果乙公司不能证明损失大小,则可举证证明甲公司的销量同比增长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即甲公司所获利益)作为赔偿依据。在举证过程中,可以综合利用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据披露、举证妨害、优势证据、专家证人、司法鉴定等手段协助法院查明相关事实。最后,如上述路径均不能达成,可请求法院酌情判定赔偿数额。
  
  3、考虑名誉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竞合
  
  名誉权不仅仅对个人非常的重要,对企业或者是组织也相当的重要。比如说公司的名誉权受损,那么相当于公司的经营会受到重创,大家不会再对该公司的任何东西进行消费。所以这个一个比较大的事,不是简单的赔礼道歉就可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盗窃罪的即遂和未遂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效益工资是否加班费构成?
      效益工资是否加班费构成?效益工资不是由加班费构成,获得此两种收入的依据存在差异。效益工资是根据职工个人或集体的经济效益状况决定工资数额的工资形......


·房屋办理他项权利的流程具体有哪些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房都会涉及贷款,而贷款需要他项权利的保证,那么,房屋办理他项权利的流程具体有哪些,这些流程是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制定的对于......


·单位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有不少单位为了自身的经济效益,牟取巨额利润,会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单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大的。而既然构成了犯罪,自然也就会被立案追责。具......


·怎么才能构成绑架罪2023
      怎么才能构成绑架罪2023一、怎么才能构成绑架罪1、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绑架行为是成立本罪的关键,也就是说,只有真正行动了,才能构成绑架罪,对于......


·一人有限公司注销股东会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人有限公司注销股东会议范本是怎么样的?一、一人有限公司注销股东会议范本是怎么样的?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会议时间:......


·公务员被批捕后还享受待遇吗
      一、公务员被批捕后还享受待遇吗?公务员被逮捕后不能继续享受工资待遇了。按照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


·私生子是否有继承权私生子就是非婚生子女
      私生子是否有继承权私生子就是非婚生子女,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双方有人伤会赔偿什么项目?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双方有人伤会赔偿什么项目?1、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


·如何证明高空坠物的责任不是自己?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高层建筑基本上是每一个地区都会有的。所以说高空坠物的现象是非常的多。对于高空坠物我们国家规定的是如果找不到肇事者就会有连......


·网签合同备案的作用有哪些
      网签合同备案的作用有哪些1.网签后业主资质经过核实会更加可信,盘源信息也更加可靠,以后找房子可能会更方便、快捷,交易的流程也更加清晰。2.交易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