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店面违约要赔多少钱是根据什么确定的?

一、店面违约要赔多少钱是根据什么确定的?店面违约要赔多少钱是根据当初签署的租赁合同确定的,门面合同的毁约虽然给当事人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但是在民法上,它也是属于一个普通的租赁合同,并不因为他是门面租赁合同而有任何的特殊之处,所以体的赔偿标准也是按照民法当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赔偿方式来进行。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是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方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话,那么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给他人造成了损失的话,那就要赔偿损失。二、门面合同毁约怎么赔偿(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1.民法上所讲的违约责任不同于刑法上面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等等这样剥夺人的自由权,而是以继续履行合同是合同能够圆满成功这样一个标准来进行的。最简单的方式是当事人应当在对方提出控告了之后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是采取补救措施,让这个合同能够造成的不良后果达到最小。2.这种违约责任应当在此次事件造成的影响还不算太大,并且能够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如果对于门面合同悔约提出的控告可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就可以继续履行,如果不可以履行的情况下,例如当事人已经把门面合同出卖给了另一个人,此时租赁合同就不可以继续履行了,那么就应当用其他的赔偿方式。(二)要对对方的损失进行赔偿。1.在第一种情况的惩罚之下,如果没有办法使合同继续履行的话,那么合同就可以不履行了。此时违约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补偿一定的金钱。2.具体赔偿金钱的事我可以看双方合同当中对于违约金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当中如果已经明确协商了的,出现这种情况之后违约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补偿多少金钱的话,那么只要按照双方约定来就可以了。由于这是一个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必须要尊重意思自治这样一个原则。3.当然,如果约定的金额小于实际损失的话,可以适当的提高,如果高于实际损失的话,可以适当的降低。这些都可以用双方协商来决定。如果双方签立了一个门面合同的话,那么一方违约之后,另一方应当受到怎样的赔偿,再能挽回损失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能的话,就只能对自己的损失有金钱上的赔偿了,以双方的协商结果为主,协商不成的话也可以提起诉讼。店面租赁合同在签署之后,任何一方不管是采取任何理由想要违约,此时都需要按照当初签署的违约合同一般,先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一般来说,只要在店面租赁之前,双方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是太大,那么就可以是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我国上海买房子首付多少钱一平?
      我国上海买房子首付多少钱一平?上海的房价别说市区,就说是外环附近的,便宜的少说4万一平米,要买多少大的房子算算就知道了。1、购买首套房贷款政策......


·连带责任是一个诉讼标的审理周期是多久?
      连带责任是一个诉讼标的审理周期是多久一、连带责任是一个诉讼标的审理周期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


·同居关系解除财产怎么分割
      很多恋爱中的男女会选择同居,共同生活。在同居生活中,两人的财产往往是共同使用,物品也是共同购置。这就会产生同居财产的问题,一旦男女的同居关系......


·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具体是什么?
      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具体是什么?随着时代的变迁,经济也越来越发达,做生意的人们也都慢慢在扩大自己的事业,随着人们需求量的提高逐渐有了总公司这......


·法律规定被诬告诈骗要拘留多久
      被诬告诈骗要拘留多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或者致人拘留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打官司上诉后多久开庭?
      打官司上诉后多久开庭?分三种情况来谈。第一种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法院接到人民检察院,移交到法院的刑事案件以后,一般简易程序在一个月内要开庭......


·车被追尾怎么处理
      发生汽车追尾事故的处理可以参考以下方式: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


·如何起诉变更子女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而日后也是可能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发生改变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此时还是允许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


·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吗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不给抚养费
      从原则上来说,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的话就不能离婚。而此时一方实际抚养子女,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那另一......


·代位继承的含义及其应具备什么条件?
      代位继承的含义及其应具备什么条件?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


·五险一金即是我们常说的社保与公积金,与我们每一位老百姓的衣食
      五险一金即是我们常说的社保与公积金,与我们每一位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息息相关。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单位与个人各应缴纳多少,哪些是法定的,哪些不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