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后怎么办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后怎么办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也就是说,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但不能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二、夫妻债务属个人债务的情况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夫妻的婚内债务,不见得就一定是属于共有的债务,因此在清偿之前,最好是先确定该债务的性质,毕竟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并没有偿还的义务,所以在债权人要求另一方来偿债的时候,就是可以拒绝的。但若是认定为夫妻共有的债务,虽然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债务的承担有约定,但这样的约定也不能对抗债权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2023年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算
      首先需要确定辞退理由,辞退理由决定了是否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1、如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在本......


·刑事诉讼法证据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在司法体系中,证据是一个重要的不可缺少的部分。刑事案件的调查与审理更是要强调证据,证据也是检验司法公正性的一个重要证明,证据的取得与确定也有......


·公司商标和产品商标被侵权怎么办
      公司商标和产品商标被侵权怎么办公司商标和产品商标被侵权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


·怎样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刑事诉讼法会见监听的规定是什么
      监听是只有我国执法机关在办案的时候才享有的权利,普通公民不可以对他人或者单位私自进行监听。并且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即使是我......


·经济合同提请仲裁时效是多久?
      经济合同提请仲裁时效是多久?关于合同纠纷仲裁的时效,《仲裁法》并没有明文规定,因此按照司法实践参照民事诉讼相关规定,故按照最新的《民法典》(2......


·厦门临时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
      厦门临时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二)本合同必须......


·拆迁安置房质量不过关怎么办?如何维权?
      拆迁安置房质量不过关怎么办?如何维权?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


·个体工商户域名备案的规定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域名备案的规定是什么?即使是微小型的企业,也是区别于个体工商户的,一般个体工商户多指生活当中常见的便利店,小型商场等。随着我国现......


·高于市场价4倍价格欺诈是否会被判刑
      高于市场价4倍价格欺诈是否会被判刑?高于市场价4倍价格欺诈一般是不会被判刑的,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


·一、交通事故肩胛缘骨损伤肌腱损伤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交通事故肩胛缘骨损伤肌腱损伤的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