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最新广州诈骗罪量刑标准

对诈骗犯罪的量刑标准,是由《刑法》统一作出规定的,但根据各地的实际经济发展情况的不同,就会导致在不同的地方对诈骗犯罪的实际量刑标准不同。今天我们就具体来看看广州诈骗罪量刑标准。
  
  一、《刑法》中诈骗罪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6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10万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50万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详细量刑标准: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超过数额较大起点未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15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超过数额巨大起点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40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45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到一年刑期。
  
  (3)超过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超过数额不足50万元,可以增加一年以下刑期;超过数额已满50万元不足250万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超过数额250万元以上,可以增加三年以上刑期,但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5)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量刑的,诈骗数额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不再用以增加刑罚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患、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挟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实施诈骗的;
  
  (6)多次诈骗的;
  
  (7)因诈骗造成严重后果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诈骗近亲属的财物,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5、对于诈骗犯罪部分既有既遂、又有未遂,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未遂部分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既遂部分犯罪行为造成损害的大小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
  
  就刑事犯罪来讲,量刑标准是很重要的。通常都是结合了实际的犯罪情节进行量刑的。而此时,若具体的犯罪实施地不同的话,也会导致最后的量刑不同。上述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广州诈骗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劳动关系确认才是合法的?
      在我国的法律中国,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一般可以分为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等等,由于这些关系比较的相似,所以不少劳动者在工作的......


·夫妻一方欠巨额外债离婚协议怎么写
      夫妻一方欠巨额外债离婚协议怎么写一、夫妻一方欠巨额外债离婚协议怎么写夫妻一方欠巨额外债离婚协议需要写明债务的偿还方,并且双方保证切实履行......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申请范本是怎样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申请范本是怎样的?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申请范本是怎样的?刑事自诉状自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山东交通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承担1、《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
      一、山东交通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承担1、《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


·现行刑法对破坏监管秩序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破坏监管秩序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一、现行刑法对破坏监管秩序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破坏监管秩......


·赌场洗牌36天没有批捕监视居住,怎样办理案件
      一、赌场洗牌36天没有批捕监视居住,怎样办理案件监视居住主要考虑的是证据尚不够逮捕条件。如果移交到检察院提起公诉那就是说明证据充分了,肯定是要......


·集资诈骗罪100万判几年
      集资诈骗100万元,应当认定为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


·商标侵权计费应该怎样计算
      商标侵权计费应该怎样计算1、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的乘积计算,如果该商品的单位利润无法查明,可比照......


·工伤鉴定四级伤残单位还有什么后续?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


·没有结婚证会构成重婚罪吗?
      一、没有结婚证会构成重婚罪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在具备一定条件时(有配偶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然可以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


·在外地如何诉讼离婚 离婚应该去哪起诉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结婚之后外出打工、学些,而在外期间夫妻感情就有可能出现问题,此时走上离婚的道路也是能够理解的。这样的情况下,身处外地的当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