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店面房合同期内违约怎么处理?

一、店面房合同期内违约怎么处理?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纠纷。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可以预先或事后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幅度,但这种约定不得显失公平。违约金过高或低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降低或提高,以体现法律公平性的要求。你可以退租,也不必支付下一年的房租,但是你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你在租赁期内,中途擅自退租,你应该按合同总租金适当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为你们之前没有约定违约金,所以你现在可以与房东协商违约金的数额,如果数额过高你可以诉讼要求降低违约金数额。《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在商铺租赁之前,租赁双方就已经签署好了租赁合同。所以对于合同内容双方是都不能够进行违背的。如果一方有违背情况产生的话,只能够按照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进行赔偿。如果对于赔偿方面有争议的话,双方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相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诉讼调解无效怎么办?
      民事诉讼案件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对于民事主体来说,若与其他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了纠纷,为了缓解司法压力,需要按照既定的法律规定,先进行和......


·婚后买房用公积金贷款算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用公积金贷款算共同财产吗?婚后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贷款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房产主要通过以下几种......


·购房违约定金双倍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1、定金合同要合法且成立如果想要定金罚则得以实现,那么定金合同就必须合法且成立。定金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如何量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如何量刑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


·新婚姻法 离婚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离婚赔偿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


·婚前的房产婚后升值部分可以分割吗?
      婚前的房产婚后升值部分可以分割吗?如果结婚前只有夫妻一方出钱购买房产,则符合婚前财产的定义,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应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因此,由......


·医疗机构的法律义务有哪些
      医疗机构的法律义务有哪些一、医疗机构的法律义务有哪些?1、依法行医义务2、规范诊疗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有关诊......


·驾驶员醉酒驾车刑事拘留吗 一、驾驶员醉酒驾车刑事拘留吗?
      驾驶员醉酒驾车刑事拘留吗一、驾驶员醉酒驾车刑事拘留吗?醉驾是要被刑事拘留的,因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


·解除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解除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一、解除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解除买卖合同协议书编号:_________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原于......


·合同应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合同应包括哪些基本内容为了示范较完备的合同条款,《合同法》第12条规定了如下条款,提示缔约人: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


·股东内部之间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需要。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不过具体的税费规定是不同的,一般分为两种:1、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