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补发商标续展证明需要多久

补发商标续展证明需要多久
  
  一、补发商标续展证明需要多久
  
  补发商标续展证明需要十二个月,当商标续展申请通过之后,续展的有效期会从上一届有效期满当天开始计算,而商标的续展可以通过个人办理,也可以通过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保护到期前十二个月内可以申请续展,申请续展通过后,续展的有效期是自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商标续展证明丢失补办手续:
  
  办理途径
  
  申请补发商标续展证明有两种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办理流程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申请材料
  
  (一)应提交的书件
  
  1.每申请补发一件商标的续展证明,须提交补发商标续展证明申请一份;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件,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补发证明事项应当选择需要补发证明的类型。补发续展证明的,应具体注明申请补发的商标续展注册有效期。如申请人未具体注明,商标局将补发最后一次变更、转让、续展证明。
  
  6.一份申请补发一件证明。一件注册商标同时办理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应分别提出补发商标续展证明申请。
  
  7.共有商标申请补发商标续展证明,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
  
  8.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综上所述,补发商标续展证明一般需要十二个月,续展申请需要在宽展期限内办理,如果超过了宽展期限的,那么该商标就会被注销,其他人也可以对该商标进行注册,如果个人没有时间的,也可以通过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湖南省行贿标准是什么?
      一、湖南省行贿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辞退员工用什么理由拒绝赔偿?
      辞退员工用什么理由拒绝赔偿?正常辞退都是需要支付赔偿的,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注册商标通用化无效的判定依据是什么?
      注册商标通用化无效的判定依据是什么?第一,要看这个商标名称本身含义是否是对这类商品的质量、功能、用途等特点的直接叙述。第二,要看商标权人在使用......


·缓刑期嫖娼被抓怎么处理?
      罪犯如果在判刑的时候同时适用缓刑的话,可以说这是一个机会,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了相关规定的,一般期限届满之后就不会再执行原判刑罚了。但有的人偏......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金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金是多少?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优先股东特有权利有哪些
      优先股东特有权利有哪些?优先股东没有什么特殊的权利,原始股东和后面加入的股东的权利都是平等的,有什么特殊权利的话要以公司章程为准,并且也不能违......


·货物指示交付风险转移应该要在何时?
      货物指示交付风险转移应该要在何时?1.所有权属于物权,合同签订时合同即生效,但是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因为物权的变动,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动产应交......


·担保方式主要有那几种2023
      担保方式主要有那几种担保法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


·医患间的医疗纠纷能调解吗
      医患间的医疗纠纷能调解吗?医疗纠纷是侵权纠纷类型之一,当事人在纠纷中不仅可以自行达成和解,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应的行政机关或者法院进......


·一、北京市未成年抚养费是多少,标准是什么?
      一、北京市未成年抚养费是多少,标准是什么?北京市未成年抚养费为多少的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


·施工现场高空坠物受伤找谁赔偿?
      高空坠物作为一种极其危险的突发意外情况,对于受侵害者是非常受影响的事件。对普通路上的行人来讲,做到高空坠物的影响相对较小,但是对于需要在施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