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礼金算夫妻共同财产么目前在我国

礼金算夫妻共同财产么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他们为新人送上祝福,很多时候就会送给新人一定的礼金。由此可见,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在举办婚礼的过程中收取的礼金,其实也是婚在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一方投资收益是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投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是: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2、当事人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一种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租金一般可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其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3、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所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券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特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4、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导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要知道,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对于有共同财产的,必须要先对财产作出处理,之后才能顺利离婚。当然,离婚夫妻能够协商一致的,就协商处理共同财产。而在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南京闯红灯怎么处罚?
      南京闯红灯怎么处罚2012年10月8日,公安部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闯黄灯将被视......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标准
      侵犯商业秘密罪,就是指的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是其他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取属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是对于这种秘密进行非法的披露、使用或是给与他......


·其他质押贷款的种类有哪些?
      其他质押贷款的种类有哪些?贷款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常见,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我国资金规模不断扩大,投资理财寻求增值保值的资金增加,另一方......


·休完产假被公司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一、休完产假被公司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


·嫌疑人诈骗6万退赃怎么判
      嫌疑人诈骗6万退赃怎么判一、嫌疑人诈骗6万退赃怎么判?诈骗6万元主动退赃的判刑标准是3年以上到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具体量刑标准由法院根据犯罪情......


·网络诈骗3万的判多少年?
      现在网络诈骗是一种比较新型的诈骗犯罪行为,互联网经济发展的越迅速,就会有更多的犯罪分子通过许多不法的途径实施诈骗,所以我国对于互联网诈骗的行......


·什么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什么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也称定型化合同、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和合同、附从合同、附意合同等。格式合同是旨在明示其合同内容的固定化、一般化,......


·婚后一方借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后一方借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一、婚后一方借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哪些犯罪只能是结果犯?
      哪些犯罪只能是结果犯?对于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只能是结果犯,即以发生法定的有形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要件的......


·员工参与集资诈骗怎么定罪
      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也更加注重社会良好秩序的建立,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都会遇到集资诈骗这样的情况,我国相关法......


·公司法对增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对增资的规定是怎样的有的时候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份额,会通过增资的方式依法增加公司的注册资金。这样一来的话,公司既可以筹纳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