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2、《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起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二、买卖不破租赁同抵押权制度的竞合与冲突是怎样的?
  
  与租赁权的规定一样,我国对抵押权的规定也是我国法律对财产权利所确定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租赁权和抵押权同是关于财产的权利,租赁权是债权,抵押权是物权,自然,二者会经常发生竞合或冲突。
  
  这种竞合或冲突通常有两种情况:
  
  一是财产所有人将财产先出租后抵押。因为承租人不可能预见到后来抵押权的设立。另外,租赁权的存在从根本上来说也不影响抵押权的实现。因此这种情况下,仍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
  
  二是财产所有人将财产先抵押后出租。这种情况就不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仍然适用“先物权后债权,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一旦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用于清偿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上是有一个适用前提的,但是该前提并不绝对影响其的效力,只是会对不动产的出卖人和买受人产生作用,即不动产的出卖人必须在订立买卖合同之前将不动产的实际情况如实告知不动产的买受人,如果不告知并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由出卖人担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附期限的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附期限的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附期限股权转让协议本股权转让合同由以下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于年月日在______签署。......


·一、交通事故认定前能把车提走吗?
      一、交通事故认定前能把车提走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两种,一种是简易程序的,这个必须是双方都签字才能放车。第二种是正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就是......


·朋友明天要拘役了怎么办?
      朋友明天要拘役了怎么办?拘役会依法执行判决。当地没有拘役所的,一般就在当地的看守所执行,已经判处拘役的是无法延期执行的。而且拘役属于受到刑罚处......


·股权转让协议质押条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股权转让协议质押条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1、现行法律对于质押标的物的规定《担保法》第75条第2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


·具备可以执行的相关依据,即可支付宝支付且具备法律效力
      具备可以执行的相关依据,即可支付宝支付且具备法律效力对于支付宝能付抚养费吗这个问题,主要看是否有可以执行的的依据。当事人参考以下两个条件:是......


·合同到期离职不批怎么办?
      合同到期离职不批怎么办?合同到期想离职可以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到期后可自行离开,如用人单位拒不付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一审监视居住期限到了怎么办?
      一、一审监视居住期限到了怎么办?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


·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刑拘如何变更 生活当中,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
      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刑拘如何变更生活当中,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公安机关刑拘的话,可能是因为公司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因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原因......


·存在贪污受贿检察院一天就会批捕吗
      一、存在贪污受贿检察院一天就会批捕吗存在贪污受贿检察院一天不一定批准逮捕,可以取保候审,具体看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


·检察院二次退侦后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二次退侦后怎么处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


·员工被辞退领取失业金吗?
      员工被辞退领取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