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分公司能不能签借工合同?

分公司能不能签借工合同?不能,主要原因在于:1、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本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是法人的派出机构,不能独立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打个比方,本公司如果是公安局,那么分公司就是派出所。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属于本公司所有。3、分公司经营所得属于本公司,而不属于分公司自有。4、分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和法律责任也归属于本公司,不能自行独立承担责任,所发生的债权债务风险应当由本公司承担。5、分公司可以在本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已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或代表公司进行诉讼。这是分公司和本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的区别。本公司的内部职能部门,比如财务科、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科室,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合同法第四十九条所称“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主要包括:(一)被代理人明知行为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二)被代理入的高层管理人员从事与其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的;(三)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名章或单位印章和单位介绍信订立合同的;(四)被代理人授权范围不明的;(五)代理权被终止或者被限制,但被代理人未及时通知相对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企业法人有过错的,按照担保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分公司一般是不可以符合合同的,但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虽然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但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作为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的相对人,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总公司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时共同的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时共同的债务怎么处理?男女双方结婚后,双方取得的收入一般判断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一般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结婚时,......


·什邡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各地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的类型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是有一定的差异的。而国家制定征地补偿,不仅仅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同时也是为了安抚人......


·出租人任意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出租人任意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是不能随意解除租赁合同的,如果违法解除租赁合同要承担违约的责......


·重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吗
      重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吗?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即使被告被判处重婚罪,......


·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2023年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们公民的经济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会购置自己的私家车,按照规定车辆在上路前一定要购买交强险,那么在发生事故......


·一根肋骨骨折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根肋骨骨折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除轻微骨折和隐裂无法达到评残标准外,骨折最低可以评十级伤残。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


·企业回收账款的步骤是怎样的
      企业回收账款的步骤是怎样的企业在经济活动往来中,难免会有应收账款的发生。如果发现企业存在应收账款,企业就应该积极催收,否则日后将很有可能引发......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内容有哪些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内容有哪些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


·民法总则对未成年监护人是怎样规定
      民法总则对未成年监护人是怎样规定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27条关于未成年人的监护......


·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有哪些
      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是: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


·私闯民宅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公民的住宅居所也是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不允许任何人、机构、组织非法闯入他人的住宅,而这样的行为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就会被认定构成犯罪。而现实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