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合同法工资规定有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法工资规定有什么内容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工资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条款: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也就是在录用时用人单位就需要将包括工资在内的岗位相关信息如实告知劳动者。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8条的规定,即使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根据第38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二、不签合同可任意克扣工资吗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和第十六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 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等,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即使未与劳动者签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发劳动者工资。一般劳动者还在试用考核期间的,那么给予其的工资报酬,相对要比转正之后低一些。但此时也要注意,《劳动合同法》中就要求,此时单位支付给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一方面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另一方面也不能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的80%或者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个人信息被盗用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办?
      个人信息被盗用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办?确定被盗。首先要明确自已的身份证是确实被盗用了,这个是关键。理清你是怎么发现自已的身份证被盗用了。如,你自已......


·居间人的权利具体有哪些
      居间人的权利具体有哪些一、居间人的权利具体有哪些居间人的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本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江苏省农村拆迁赔偿标准
      江苏省农村拆迁赔偿标准随着中国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对农村土地的使用面积逐渐扩大,很多农村住房都需要拆迁,因为对相关条例的不熟悉......


·出借方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出借方借条范本是怎样的?一、出借方借条范本是怎样的?借条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


·移送管辖的移送次数限制是怎样的?
      移送管辖的移送次数限制是怎样的?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收移送的人......


·一、开具工伤鉴定证明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开具工伤鉴定证明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开具工伤鉴定证明书需要提供的材料是:工伤认定申请表;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初......


·使用商标网查询的无效商标还能继续使用吗?
      一、使用商标网查询的无效商标还能继续使用吗?使用商标网查询的无效商标还能继续使用,但无效的注册商标在使用的过程中,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一、父亲再婚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父亲再婚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父亲再婚遗产分配原则是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夫妻双方来进行一个分割,再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再婚后取......


·买房首付借钱不归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买房首付借钱不归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借款人不还款要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


·软件著作权登记条例规定要填写的内容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条例规定要填写的内容是什么?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要填写的内容包括:A,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独立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