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有哪些?

一、有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签1、口头合同。这类合同一般由朋友、亲戚、熟人介绍到用人单位,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碍于情面觉得麻烦,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文件,没有签字认可。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无据可查。2、简单合同。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没有必要的细节约束。3、“暗箱”合同或者称为“一边倒”合同。这类合同的内容往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多数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定,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义务,对务工者利益涉及很少,一笔带过,且不征求务工者意。这类合同往往内容模糊,滥用所谓的解释权。4、抵押合同。少数用人单位要求务工者把自己的一些证件、财产抵押之后才能上班。当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务工者时,就以种种理由不退还抵押财物。5、双面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合法、规范的假合同,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应付检查,实际上并不执行。另一份不规范、不合法的真合同则双方持有,实际执行。6、“卖身”合同。少数用人单位合同中要求务工者必须遵守所谓的“厂规厂纪”,并利用这些条款要求务工者加班加点,使强迫劳动成为合法,连吃饭、上厕所都严格规定时间,剥夺了劳动者的休息权、休假权、人身自由,甚至任意打骂、体罚、拘禁劳动者。7、“生死”合同。个别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合同中要求务工者“出现伤病自理,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等。这类用人单位多出现在建筑、化工、采矿等高危行业。务工者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或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一旦发生事故将面临巨大的费用压力。当然,即使签订了此类合同,只要是对方原因造成的工伤,务工者仍可向劳动保障及法律部门提出仲裁或诉讼。二、退休职工返聘能不能签劳动合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始于16周岁,终于退休。也就是说,退休人员已经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资格,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与退休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的规定,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应当由民事法律、法规调整。许某再应聘时,可通过要求订立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其实《劳动合同法》中也有要求,一般是在双方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1个月,也就是说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延迟一些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这个签订的时间最晚不得晚于双方建立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若是超过规定的时间,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不能用来买卖的二手房包括哪些
      不能用来买卖的二手房包括哪些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二)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


·公司债券信用债券有什么区别?
      一、公司债券信用债券有什么区别?公司债券信用债券的区别:发行主体不同、发行条件不同、担保形式也不同。公司债券发行人可以是公司,也只能是公司......


·只有交强险如何赔偿,怎样进行赔偿?
      只有交强险赔偿多少钱?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


·患有什么疾病不可以结婚
      患有什么疾病不可以结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


·四川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代社会当中很多人对于原来走失的孩子找回来之后会进行一个亲子鉴定,因为这种科学上的鉴定可以帮助他们找回自己的孩子。但是在做亲子鉴定的时候需......


·行使离婚补偿请求条件是怎样的
      行使离婚补偿请求条件是怎样的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


·一、遗嘱继承的房产再卖是否可行?
      一、遗嘱继承的房产再卖是否可行?遗嘱继承的房产再卖是可行的,房产在办理公证遗嘱过户后,产权发生了改变,可以进行自由的交易处理。继承取得房产的,......


·非法集资常见手段主要有哪些
      打击违法犯罪的活动,不能仅仅依靠我国公检法机关单方面的力量,类似于非法集资就是如此。说到底,非法集资最大的受害者往往还是直接参与到非法集资当......


·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全文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集资对象筹措资金承诺给与回报的违法行为。因为非法集资造成了人民群众财产的流失,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后果严重,因此我......


·30万诉讼标的交多少诉讼费?
      一、30万诉讼标的交多少诉讼费?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应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如果起诉金额为30万元的,应在起诉......


·品格证据规则的证明方法都有哪些?
      品格证据规则的证明方法都有哪些?一、品格证据规则的证明证明品格有三种基本方法:1、它可以通过证明其在有关居民中的名声来实现;2、它可以通过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