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没签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

没签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
  
  1、虽然单位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你仍然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
  
  2、当然,同时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签
  
  1、口头合同。这类合同一般由朋友、亲戚、熟人介绍到用人单位,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碍于情面觉得麻烦,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文件,没有签字认可。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无据可查。
  
  2、简单合同。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没有必要的细节约束。
  
  3、“暗箱”合同或者称为“一边倒”合同。这类合同的内容往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多数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定,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义务,对务工者利益涉及很少,一笔带过,且不征求务工者意。这类合同往往内容模糊,滥用所谓的解释权。
  
  4、抵押合同。少数用人单位要求务工者把自己的一些证件、财产抵押之后才能上班。当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务工者时,就以种种理由不退还抵押财物。
  
  5、双面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合法、规范的假合同,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应付检查,实际上并不执行。另一份不规范、不合法的真合同则双方持有,实际执行。
  
  6、“卖身”合同。少数用人单位合同中要求务工者必须遵守所谓的“厂规厂纪”,并利用这些条款要求务工者加班加点,使强迫劳动成为合法,连吃饭、上厕所都严格规定时间,剥夺了劳动者的休息权、休假权、人身自由,甚至任意打骂、体罚、拘禁劳动者。
  
  7、“生死”合同。个别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合同中要求务工者“出现伤病自理,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等。这类用人单位多出现在建筑、化工、采矿等高危行业。务工者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或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一旦发生事故将面临巨大的费用压力。当然,即使签订了此类合同,只要是对方原因造成的工伤,务工者仍可向劳动保障及法律部门提出仲裁或诉讼。
  
  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包括相关劳动者的劳动法律保护、劳动时间和劳动区域,双方都应积极的按照自身的劳动合同进行签订和履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私募基金成立后能售卖吗
      私募基金成立后能售卖吗一、私募基金以能否进行售卖私募基金是可以进行销售的,私募产品一般是通过取得牌照的第三方金融公司代销,更多的是在证券公司......


·协议离婚未约定抚养费怎么办?
      协议离婚未约定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2、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


·打官司律师费用谁付,如何委托律师
      打官司律师费用谁付,如何委托律师一、打官司律师费用谁付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


·民事诉讼二审司法鉴定是否可以申请
      一、民事诉讼二审司法鉴定是否可以申请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应当在举证期限......


·信用卡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一、信用卡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一)在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


·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理由具体是什么
      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理由具体是什么合议庭经审查发现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第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


·一、没签劳动合同案子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没签劳动合同案子赔偿标准是什么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是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拿到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和......


·工伤结案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工伤结案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关系转移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的问题发生争议,比如用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1、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


·一、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起诉状的要包括什么内容?
      一、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起诉状的要包括什么内容?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


·安置房是国家对于拆迁户的一种补偿方式
      安置房是国家对于拆迁户的一种补偿方式,相对于直接的经济补偿,安置房的补偿方式更具市场潜力,那么,无锡安置房买卖的条件有哪些呢?安置房一旦进入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