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负责鉴定遗嘱的机构是谁?

一、负责鉴定遗嘱的机构是谁?当遗嘱的真实性受到质疑时,就需要找相关的机构做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在法律实践中,我们说:确认遗嘱效力。确认遗嘱效力必须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来做。与遗产有利害关系的人(一般为法定继承人,如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提起诉讼的为原告,其他有权继承遗产的人为被告,进行质证,最终由法院确定遗嘱是否有效,一旦确定遗嘱有效,则应按遗嘱分配遗产,如果确认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对于自书遗嘱,如当事人质疑是否为死者亲笔所写的,可以找司法鉴定所进行笔迹鉴定,也可由法院指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确认遗嘱效力诉讼费不高,应该在几百元左右,但如果提起遗产纠纷诉讼则按照标的收取,遗产值钱自然费用就会比较高。二、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4、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综上所述,遗嘱是重要的处分财产的凭证,子女作为继承人,对遗嘱真实性存在怀疑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目前,司法鉴定机构负责对遗嘱鉴定,属于文书鉴定的一种。接受委托后,其会开展鉴定工作,在一个月内出鉴定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我国社保基数怎么算?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社会保险是一种保障性机制,可以为我们提供风险的预控。社会保险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


·3岁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每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受伤害的不只是受害人,给受害人家属带来的伤痛也许永远都无法弥补,尤其是儿童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那么对于儿童交通事故我们国......


·诈骗8000元应该是什么罪
      诈骗8000元应该是什么罪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诈骗八千元属于刑法规定数额较大的行为,会构成诈骗罪,对犯罪分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依......


·行政强制执行期限三个月90天吗?
      行政强制执行期限三个月90天吗?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三个月,也就是90天。因为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怎么判断民间借贷的合法性
      怎么判断民间借贷的合法性一、怎么判断民间借贷的合法性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民间借贷分为民间......


·一、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可以解除吗?
      一、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可以解除吗?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


·中小企业融资的必要性主要是什么?
      中小企业融资的必要性主要是什么其实中小企业在融资的时候,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就是几乎很少有投资者愿意把自己的金钱投给我国的中小企业。如果换位思考......


·建设工程发包人具体是指什么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
      建设工程发包人具体是指什么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


·行政强制措施包含什么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包含什么种类?一、行政强制措施包含什么种类?《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


·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征地补偿标准一、征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


·签署旅行合同后单方毁约怎么办?
      签署旅行合同后单方毁约怎么办?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旅游合同后如果出现合同违约的,无违约方是可以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的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