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相片能不能做笔迹鉴定?

一、相片能不能做笔迹鉴定?
  
  不能。笔迹鉴定需要提供原件。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的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的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
  
    《司法鉴定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
  
    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
  
  二、分别检验
  
  分别检验是发现与确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各自的特征:
  
  1、真实程度
  
  根据检材笔迹的特点和案情,准确地判断笔迹特征的变化或伪装以及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一致,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相适应、运笔自然,笔画间搭配比例协调,书写动作规律性强,既可认定其为正常笔迹。如检材笔迹的大小与斜度程度不均匀,书写速度不一致,运笔不自然,笔画转折生硬但书写动作有一定体系,相同的单字、笔画特征基本一致,说明它是由于客观原因或出伪装以外的其他主观因素影响形成的变化笔迹。
  
  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不一致,书写动作不成系统,笔画弯曲、断续,且有停顿、修描痕迹,字的结构与形态不正常,动作技巧能力与语文水平不相称,一般可判定其为伪装笔迹。
  
  2、检材特征
  
  发现书写动作局部特征,要对检材字迹逐字、逐画进行对照观察,找出其书写动作的规律性,其中非规范性的部分即是特征。
  
  3、样本特征
  
  初步判定检材笔迹特征之后,可以此为依据,按照上述顺序和方法确定样本笔迹特征。与检材笔迹相同的特征和不同的特征都要全面寻找、对照。
  
  三、笔迹鉴定综合评断
  
  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异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其性质有本质差异和非本质差异两方面。非本质差异说明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同特征数量与质量所占的比例较小,本质差异表明两者不同特征的数量、质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说明两者为不同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
  
  笔迹鉴定既要重视对差异点的评断,也要重视对符合点的评断,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确定差异点属于非本质的性质以后,就贸然做出肯定同一结论是不科学的。符合点也有本质的符合和非本质的符合之分,如果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相同特征的数量、质量占绝对优势,即构成本质符合性质;如果两者相同特征在数量、质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属于非本质性的符合。经过差异点和符合点的评断,如果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之间,出现了本质符合和非本质差异,或者本质差异与非本质符合的的结果,既可做出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是同一人书写或不是同一人书写的确切结论。
  
  综合上面所说的,笔迹鉴定不是每个情况都可以适用的,而且在进行申请鉴定的时候就要提供相关的材料,不合法的材料,鉴定中心的执法人员是不会给予鉴定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醉驾导致别人受伤怎样处罚?
      一、醉驾导致别人受伤怎样处罚?醉驾导致别人受伤的处罚规定是进行行政罚款或者是构成犯罪的话,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但是不管怎么说的话,有人......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怎么规定的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在承包一项工程的时候会交付给发包人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那么,什么是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呢?建......


·刑事立案民事案件会中止吗?
      刑事立案民事案件会中止吗?刑事立案后民事立案会被中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存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部分移送的刑事案件,民商事纠纷案件一般中......


·辞职后社保该怎么办
      辞职后社保的处理方法:辞职后如果马上找到新单位,社保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续保费由新的单位承担。如果没有马上找到新的单位,可以转由个人续保,由单......


·民事诉讼法院多久下一次传票?传票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院多久下一次传票?传票送达的方式有哪些?立案后要向对方送达一般7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现实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传票一般由法院掌握......


·我国商标在国外被抢注怎么办?
      1、我国商标在国外被抢注怎么办?对国内的商标被国外或其它地区抢注的,被抢注的企业一定要积极应对。首先了解所在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商标注册企业应......


·交强险属于我国强制规定
      交强险属于我国强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购买的一种车险,如果上路的机动车被发现没有按照规定购买的话,则此时会给予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给予相......


·要式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内容
      要式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内容一、要式合同成立条件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


·法院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举证期限有哪些要求?
      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会因为一些纠纷去法院进行起诉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证据对于法院的审理和判决至为重要。从案件的受理期间就接受当事人的证据......


·非法销售曲马多之类的要如何处罚
      如果个人非法买卖复方曲马多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


·亲戚购房出借款需要写借条不?
      亲戚购房出借款需要写借条不?亲戚购房出借款需要写借条,所谓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