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离婚分割婚前财产吗?

夫妻离婚分割婚前财产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但有些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二、婚前财产有哪些(一)婚前存款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而且,这种记录公信力比较强,法官采信的程度高。但是,很多时候,一方将婚前存款用于婚后生活或购买婚后财产,这就将问题变得复杂了:如果对方没有任何投入、也没有动用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我认为所购买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可是,用于共同生活之后,性质就已经被模糊掉了。(二)婚前房产这种情况,如果产权登记已经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么,产权归属没有争议。难就难在婚后财产混入该房屋按揭贷款偿还之后,分割起来就异常麻烦了,具体分析见专题。(三)婚前投入婚后收益这个问题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如果认定为婚前财产,与“婚后取得”矛盾;如果定性为婚后财产,与一方实体上婚前投入相对,有失公允。部分律师在此持有的态度是: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毕竟,财产婚后所得且夫妻财产具有区别于一般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的地方。(四)婚前财产界定的时间标准以颁发结婚证为时间临界点。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即,1994年之前存在事实婚姻说法,那么,这个临界点将依据事实婚姻形成之时来定。补办结婚证的,依据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时定。根据目前的规定来看,属于夫妻婚前财产的部分,一般是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即使结婚多年,该部分财产也是不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自然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不能对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作出分割。至于对婚前财产的判断点,一般是在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前取得的财产就属于婚前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职务发明创造属于哪些情形
      职务发明创造属于哪些情形一、职务发明创造属于哪些情形(一)职务发明创造的情形与确认我国现行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


·行政不作为案诉讼时效是多久?
      行政不作为案诉讼时效是多久?行政不作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两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办理离婚什么叫共同债务
      办理离婚什么叫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


·起诉离婚怎么不能直接起诉对方?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对于诉讼离婚来说,情况比协议离婚来说要复杂的多,诉讼离婚已经经过了协议离婚的过程,因为协议......


·司法亲子鉴定的相关程序
      人们对于血亲关系是很执着的,没有人愿意帮别人养孩子,亲子鉴定由此产生。那么你对亲子鉴定了解多少呢?你知道什么是司法亲子鉴定吗?司法亲子鉴定的......


·在我国什么是非法集资的量刑
      在经济犯罪类型当中,非法集资是属于案件频发的一个领域,可以说给我国的金融领域和经济管理秩序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我国刑法当中对非法集资主要是按......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财产如何继承?
      当代社会,财产对任何一个人来说的重要性是非常清楚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普通的老百姓对于婚前财产的规定是不清楚的,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根......


·公司法分红法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一家公司的运营过程中,常常需要进行职能的分配以及相应的报酬的分发。在公司的体系管理下,职能常常包括股东和董事以及相应的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


·维权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维权律师是怎么收费的?一、维权律师是怎么收费的?不同的案件收费的标准就会不一样。(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


·能减轻处罚的情形包括什么
      《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


·成年人有法定监护人吗?
      成年人有法定监护人吗正常的年满18周岁的人,就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此时是没有监护人的,除非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