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交强险如何理赔?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交强险如何理赔?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且《民法典》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第二,对于商业险部分,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交通肇事逃逸的影响只及于事故发生之后,投保人只应对逃逸行为扩大损害的部分负责。保险人以肇事逃逸由为免除自己的全部赔偿责任,违反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保险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给予赔偿的情况:(1)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2)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3)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却又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4)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5)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6)因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肇事逃逸交强险可以理赔。对于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仅在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四种情形即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当出现以上四种情况时,保险人无需支付保险赔偿金,但仍需承担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肇事逃逸并非本条所列之情形,因此保险公司无权据此拒绝履行保险金支付义务交通肇事逃逸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并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之内,保险合同当中也没有显示,所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当中,保险公司只会按照交强险的保证部分内容进行赔偿,对于其他部分保险公司没有赔偿的义务。对于交通肇事逃逸造成人员伤亡的,公安机关还会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未婚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子女是指在双方同居期间,在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所生下的孩子。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非婚生子女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和继承权,享......


·债务关系中借条能当欠条用吗?
      债务关系中借条能当欠条用吗?1、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形下债务关系中借条能当欠条用,这是由于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


·诈骗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量刑标准是否一样
      诈骗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量刑标准是否一样?诈骗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两者的量刑标准分别是:1、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实习期辞职工资怎么算
      在实习期内的实习人员的相关权益,实习单位也是要给予保障的。一般情况下,实习期也是有工资的,通常是按照试用期的工资来计发。那么您知道要是在实习......


·一、工伤鉴定申请书样本是怎样的?
      一、工伤鉴定申请书样本是怎样的?工伤鉴定申请书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


·发行公司债券经济法中规定的条件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经济法中规定的条件有哪些?(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


·童工是指多少岁以下,中国童工现状是怎样的?
      如果有人问你童工是指多少岁以下的,我想你会脱口而出:未成年人啊。虽然童工是未成年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未成年人从事工作就会被认定为童工。我国一......


·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形是怎样的
      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形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


·构成商品房欺诈要达到什么条件
      构成商品房欺诈要达到什么条件一、构成商品房欺诈要达到什么条件在商品房市场中,与开发商相对应,广大消费者仍处于弱势。在商品房买卖中,构成欺诈......


·在我国缓刑认罪认罚能免刑吗
      从立法角度上来说,我国的认罪认罚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是能够促进刑事诉讼审判的民主化,并且在诉讼活动当中认罪认罚可以适当的改善被告人在整个诉讼地位......


·杀人的话会判多少年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故意杀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因过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