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名誉权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名誉权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就总体上而言,名誉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权利人有权维护其名誉,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使其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尊敬。2.权利人有权排斥他人对其名誉的侵害,并要求加害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民法通则》第101条后端规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通意见》第140条规定,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然筹划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行使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二)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民法通则》第101条后段规定,禁止用诽谤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或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1)主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2)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单位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的,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对他人的名誉权进行侵犯,一般是对他人名誉进行贬低,而对侵犯名誉权的主要方式有三种,包括侮辱、诽谤以及新闻报道严重失实导致他人名誉受到了损害。而在被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时,侵权人需要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而被侵权人此时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幼园教师体罚孩子怎么处理 现如今,很多家长过早的把孩子送到
      幼园教师体罚孩子怎么处理现如今,很多家长过早的把孩子送到幼儿园,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很多,孩子的调皮加上老师的耐心不够,出现了幼园教师体罚孩......


·收礼受贿犯法吗?怎样算是受贿?
      还记得“老虎”、“苍蝇”一起打吗?没错,这是针对贪官污吏受贿情况的严厉惩治。但是即便不是政府官员也会有此类现象,或是一个公司高层,亦或是学校的......


·单位受贿罪最高院解释是怎样的
      一、单位受贿罪最高院解释是怎样的单位受贿罪司法解释:通过立法正式确立了单位受贿罪:“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索取、收受他人财物,......


·司机自己醉酒驾驶交强险赔偿吗
      现在交强险实际上也能够看成是属于一种非盈利性质的了,可也不能在什么时候都让保险公司做冤大头的。但是这个最基本的道理并不见得所有的人都能想得通......


·上海奉贤区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怎样收费
      当今时代,夫妻双方如果离婚的话,可以选择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协议离婚,二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一般来说,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肯定是因为双方......


·泄漏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是怎样
      泄漏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是怎样一、泄漏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是怎样泄露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


·一、夫妻财产不信任写的婚内协议是否有效?
      一、夫妻财产不信任写的婚内协议是否有效?民法典婚内协议一般都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出现如下情形则是无效的: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很多夫妻在......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一、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也就是说现在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不需要达到3万......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反悔吗?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反悔吗根据我国《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


·股权转让印花税何时缴纳?应该怎么缴纳?
      股权转让印花税何时缴纳?应该怎么缴纳?一、股权转让印花税何时缴纳(一)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


·违法辞退员工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辞退员工条例是怎么规定的?违法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