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租的店面违约金支付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租的店面违约金支付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租的店面违约金支付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各种损失,包括转账费用和继续经营期间可能获得的利润。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根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对于房屋租赁协议违约的违约金是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如果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话,则可以适当要求降低或增加违约金。所以,只要不高于20%都是法律允许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你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地位,和对方协商或者自己直接写在合同里面。二、店面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1)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4)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5)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6)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很多人可能是在计算违约金的时候有些无从下手,所以总寄希望于国家的法律制度当中能给出一个固定的数值,如果法律统一规定店面违约金的支付标准,那自己租的店面一年才几万元,别人租的大型店面一年的租金就几百万元,违约金是一样的话就太不公平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近亲结婚的孩子一定有问题吗?
      说到近亲结婚,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这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同时近亲结婚所生的子女患病的可能性也比较大。那么近亲结婚的孩子一定有问题吗?我们整理相......


·绑架罪和抢劫罪怎么判
      提到绑架罪和抢劫罪,相信您都清楚这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重罪,虽然他们之间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本质上还是不同的,尤其是在量刑方面。那么您知道......


·商标撤回行政复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商标撤回行政复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我国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的权利,就是为了保护他的合法权益,既然有申请的权利,那自然就有撤回行政复......


·涉嫌强奸罪从犯被逮捕会咋判
      一、涉嫌强奸罪从犯被逮捕会咋判?强奸罪从犯的量刑比主犯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的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的立案标准?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


·强迫与残疾人发生性关系怎样处罚?
      强迫与残疾人发生性关系怎样处罚?一、强迫与残疾人发生性关系怎样处罚?如果男性强迫与女性残疾人发生性关系,那肯定是强奸罪。属于情节恶劣,应......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有哪些?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有哪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有哪些?第一个层次,便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的范围。一是......


·根据合同法如何区分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根据合同法如何区分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一、根据合同法如何区分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区分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以各种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在法律上量刑较为严苛,后果比较严重。但是如果不是刻意造成的,而是过失的行为,那么又该怎么......


·怎么用身份证号查社保情况
      怎么用身份证号查社保情况原来的全部东西都留在原公司了在浏览器输入“某某市社保查询”,每个市都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夫妻一方失踪自动离婚可以吗?
      夫妻一方失踪自动离婚可以吗?可以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宜。(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