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效取得的情形有哪些?
1、未经发包方(村委会)同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而签订的合同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以转让方式流转土地的必须经发包方村委会同意才能有效,否则转让合同无效。
2、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追认,无处分权人私自流转他人承包土地的流转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在农村存在很多无处分权人流转他人土地的情形,比如父亲把外出打工儿子的地包给他人了,儿子把父亲让他耕种的地包给他人了,代管人把别人让他代管土地转让给他人或过户到自已名下等情形。这些情况都属于无处分权人未经授权私自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如果权利人不予追认,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3、承包方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这抵债的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在农村,有的农民朋友为了借款把土地抵押出去签订一个抵押借款合同,还有一些农民朋友借款到期偿还不上了就签订一个“以地抵债”合同用土地偿还借款,按照法律规定这类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4、超过承包期限流转土地超过部分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我国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发生在1998年,第二轮承包期限到2027年12月31日结束。因此土地流转不能超过剩余期限,也就是不能超过2027年年底,如果流转期限超过这个期限,那么超过部分无效。
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效取得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发生任何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我们为您列举了四类无效取得的情形,了解这些知识,才能避免权益受到损害。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农村个人房屋买卖合同
我国的法律规定了农村的宅基地不能进行买卖,但农村个人房屋却可以进行买卖。农民在城市买房搬迁到城市需要将农村的房屋卖掉,就会涉及到农村个人房屋......
·涉外结婚公证怎么办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很多人都不知道,夫妻双方如果在国外结婚,而又要在国内证明自己的婚姻关系,这个时候是需要办理涉外结婚公证的。但是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甚至怎么办......
·公司不签合同开除员工不给工资属于违法吗?
公司不签合同开除员工不给工资属于违法吗?一、公司不签合同开除员工不给工资属于违法吗公司不签合同开除员工不给工资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应按约......
·法律上致人5级伤残能判几年
法律上致人5级伤残能判几年一、法律上致人5级伤残能判几年故意伤害致人重伤5级伤残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
·离婚有价证劵的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股票,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难以确定的话,在离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举证责任。如果举不出有力证据又无法查实的,......
·正在羁押如何参加民事诉讼?
正在羁押如何参加民事诉讼?正在羁押可以通过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方式参加民事诉讼,因为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公民涉嫌犯罪羁押,原告就不得行使诉权。......
·继承算一户多宅吗
算,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
·盗窃罪有数额要求吗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2000元,经济发达省份3000元;或者两年内盗窃三次,不......
·合同诈骗数额的认定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数额的认定是怎样的?一、合同诈骗数额的认定是怎样的?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
·工资5000公积金交多少
看具体情况定。住房公积金是按照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缴纳的,最低缴纳比例为百分之五。每个公司具体的缴纳规定不一致,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