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要求 每一栋建筑从设计,到施工,竣工交付使
每一栋建筑从设计,到施工,竣工交付使用都倾注了许多人的心血,而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也是最为复杂艰辛的,那么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在哪些方面具体有什么要求,需要各个方面做出那些努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信息吧。
一、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
1、凡是公司承接的建筑工程,公司均通过技术部指定负责人实施项目管理。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必须按照公司所制定的办法执行。
2、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办法中所规定的权限、职责和纪律要求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人一经委派,从施工的准备、开工到具体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都应当监督承包商有计划的进行。其中,施工方案,包括专项施工方案作为施工的纲领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的文件,必须通过技术部和承包商指定的技术员共同协商进行编制,并由公司领导审核。
4、为了加强公司及技术部对施工的动态控制,除了实行委派负责人现场办公、公司领导不定期进行现场巡查之外,必须按照下列时间就施工计划和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报告:
(1)凡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召开的的例会,必须在会后当天,最迟 为会后第二天,整理出会议纪要,由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至技术部、公 司领导、主管段长。
(2)每周二之前将上周施工完成情况(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和下周 的施工计划,由负责人整理后上报至技术部。
(3)施工方遇到的重要施工情况,都需及时报告给负责人,并由负责人上报公司领导。
(4)每月月底前,将当月施工完成情况(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和下 月的施工计划、主要施工用料计划、机械、资金使用计划,由负责人整理后上报至技术部、财务部、公司领导。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予批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
1、 负责人需监督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外部人员还须事先登记。
2、高处(登高、挖基坑、挖沟、挖坑)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或者采取其他确保安全的措施,凡有不进行安全防护的施工人员即刻勒令其停止作业。
3、需要动用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必须由持证的专业人员操作,并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凡有没有持证上岗的人员均不允许其操作。
4、脚手架的搭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专项施工方案,由持证的专业架子工进行操作。
5、需要动用起重机、吊车、压路机等机械设备的,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监督其施工。
6、负责人和承包商(队)应当在组织好施工的同时,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管理有序、文明施工。
三、工程质量管理
1、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层层交底,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如下三类交底: 第一类:由施工单位组织向项目管理人员交底。 第二类:项目管理人员对班组长交底。 第三类:班组长对施工作业工人进行交底。
2、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程序:
(1)自检:各班组对自行施工的工程进行自查、整改。
(2)交接检:上道工序完工后交由下道工序进行的交接检查,要求交接双方均要签字确认。
(3)专检:施工方专职质量员对各工序进行的专门检查,并做好记录。
(4)负责人验收:对工程过程中比较重要的部位进行验收。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有关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一些要求,其中我们为您在三个方面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程质量管理详细的进行了介绍,这些要求是需要每一个人都能严格遵守并且执行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犯罪未遂怎么判定?
犯罪未遂怎么判定?犯罪未遂的判断方法主要有两种:1、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划分实行终了的未遂,把实现犯罪意图必要的行为实施完毕的未遂。如杀人......
·为什么劳动争议先仲裁?
为什么劳动争议先仲裁?一、劳动争议先仲裁1、劳动争议需要先仲裁后诉讼。 2、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劳动争议纠纷,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
·构成绑架罪既遂判几年?
构成绑架罪既遂判几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留置权适用于工资吗
留置权适用于工资吗现在,我们经常都能看到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这时,职工与企业之间就形成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如果企业一直不给职工发工资......
·未生效的交强险能退吗
可以退,但是要根据合同内容看看需不需要承担违约费。要退交强险,首先要看保单上交强险的生效日期,如果交强险保单尚未生效,即可办理退保。但如果交强险......
·离婚再婚房产如何分割,怎样分割离婚房产
离婚再婚房产如何分割,怎样分割离婚房产男女再婚后又离婚的情况,在如今并不少见,但此时也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其中以房产的分割尤为重要。那么您......
·离婚有债务各自承担可以吗
离婚有债务各自承担可以吗可以,是先可以协商解决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
·收养关系解除引起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收养关系解除引起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解除收养关系将会产生如......
·适用缓刑的对象都有哪些
适用缓刑的对象都有哪些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