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标的改变退诉讼费吗

诉讼标的改变退诉讼费吗诉讼标的金额的变更需要退回费用的。法院有按照诉讼金额调正诉讼的费用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变更诉讼标的是需要退的。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林木、车辆、船舶、文物等特定物或者知识产权,起诉时价值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主张过高或者过低的诉讼风险,以原告主张的价值确定诉讼标的金额。二、诉讼标的因素区别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3、诉讼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诉讼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诉讼标的和诉讼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综上所述,诉讼标的如果发生了改变那么是会退回一部分费用的,但也会根据情况来决定,并不是在减少了诉讼标的之后法院就会一定退还诉讼费,而诉讼标的金额并不是随意也能更改的,需要进行一些公证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羁押公司要求返还工资合法吗?
      羁押公司要求返还工资合法吗?1、羁押公司要求返还工资是不合法,员工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后,可能会被限制人身自由羁押。但是,虽然这个时候没有人身自......


·法律规定醉酒驾驶吊销驾照几年
      法律规定醉酒驾驶吊销驾照几年法律规定醉酒驾驶吊销驾照几年《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


·伤亡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一、伤亡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伤亡肇事逃逸的处罚是: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


·离婚时没还完的债怎么办
      离婚时没还完的债怎么办1、婚后债务若属于个人债务,那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即使还没有还完,这笔债务与另一方也没有关系,应当由欠债的一方承担偿还责任......


·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


·邻居噪音扰民110管吗?
      邻居噪音扰民110管吗?一、邻居噪音扰民110管吗?1、邻居噪音扰民110一般是会管的,但是得看是什么噪音,不同的噪音管理的部门不一样,并且还有限值......


·南通误工费前三个月的月平均收入怎么算?
      南通误工费前三个月的月平均收入怎么算?三个月相加,总数再除以三,就是月平均工资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私闯民宅耍无赖能不能打他?
      私闯民宅耍无赖能不能打他?私闯民宅耍无赖能打他,可以适当防卫、但是不能防卫过当,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也可以即时报警。如果有涉及到伤害的......


·辞退通知是立即生效还是怎样的
      辞退通知是立即生效还是怎样的收到通知后马上生效,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并不需要劳动者签字才能生效的,对于用人单位的无故辞退,劳动者可以申......


·个人协议受法律保护吗?合伙人协议签订法律规定有?
      有些协议或者说合同是有法律具体规定的,换句话说,就是有合同模版可以照搬拟定一个接一个的新合同只需当事人的信息变更罢了,也就是死板的文书。但是......


·房屋他项权证到期后30日是否失效?
      购房者办房屋按揭贷款的时候,会将房产抵押给银行,银行凭借他项权证拥有抵押权。这个证是很重要的,都是由房管局出具,那么,房屋他项权证到期后30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