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嘱如何写才有效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

遗嘱如何写才有效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因此,只有遗嘱人才有权将遗嘱予以废除或取消遗嘱的内容,黄建作为继承人无权撤销遗嘱。《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二、老人自己写的遗嘱需要公证吗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自己写的遗嘱也就是法律意义上的自书遗嘱。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因此,自书遗嘱无论公正与否都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公证。针对遗嘱的不同形式,在上述需要满足的条件下,还需要格外满足其他的一些条件。但也要注意,通常情况下除非是订立公证遗嘱,否则的话并不要求在订立了遗嘱之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所以不管是自己书写遗嘱,还是找人代书遗嘱,遗嘱的生效与是否办理公证手续并无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法集资犯罪中刑法规定的罪行有哪些?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个人理财市场上的产品种类更加繁多,价格水平也有了不同档次,但总体来看,适合于大多数缺乏专业金融知识的......


·新婚姻法关于半路夫妻离婚财产怎么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相比于一起的旧社会,现在人们对婚姻的观念也不断的开放,对于离婚后再婚的人员也不在......


·法律上离婚民政局要拿财产吗?
      法律上离婚民政局要拿财产吗离婚民政局不用等财产分割完有离婚协议双方签字,再拿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当时就可以拿到离......


·征地补偿的基本原则和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的基本原则和标准是什么?一、征地补偿的基本原则  1、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原则  由于土地是农民维持生活和进行生产的基本生......


·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条件有哪些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


·赠与他人金钱的合同怎么写
      赠与他人金钱的合同怎么写一、赠与他人金钱的合同怎么写赠与合同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


·五十岁合同到期有没有补偿
      五十岁合同到期有没有补偿五十岁有养老保险就没有赔偿。经济补偿金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


·购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在实际的市场经济交易过程当中,购销的过程是一个复杂且充满变化的过程,因此对于购销来说需要一定的合同进行约束。对于购销合同来说需要进行履行地的......


·婚前财产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夫妻可以约定针对夫妻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所有财产如何处分这一问题进行书写一份婚前财产协议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夫妻都会就婚后夫妻双方收入以......


·交强险主要责任赔偿有哪些?
      我们您都知道,买车时要买交强险,交强险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的,每个人必须购买的保险,交强险的赔付,主要包括财产......


·房屋他项权利如何注销的?
      我们都知道如果要按揭一套房子的话,就必须办理一个房屋的他项权证,因为只有这个证银行才会给你放贷,如果以后没有还款的话,银行就有理由处理这套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