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断电是故意毁坏财物吗?

断电是故意毁坏财物吗?如有人恶意断电,造成损失的可以向其索赔,也可以报警,控告其破坏生产经营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其他方法则多种多样、如切断电源,破坏锅炉、供料线,颠倒冷热供给程序、破坏电脑致使生产指挥、工艺流程产生混乱,以影响工业生产、破坏农业机械、排灌设备、农具,毁坏种子、秧苗、树苗、庄稼、果树、鱼苗等,毁坏农业生产;破坏运输、储存工具,影响商业经营,等等。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三、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4、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综上所述,嫌疑人断电方式破坏企业生产的,虽然也导致企业财产受损,但是不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公安机关会按照破坏生产经营罪立案侦查。只要导致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或者断电行为达到三次以上的,就应该受理立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留守儿童的父母离婚官司怎么打?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通过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相较于诉讼离婚而言,主要是少了诉讼程序,相对而言方便快捷许多......


·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


·不得假释的条件都有哪些
      假释可以说是对罪犯很有利的一种制度,说的简单点其实也就是有条件的提前释放罪犯。换言之,此时需要在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才有可能被假释,也就是......


·新三板股权质押融资情况分析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新三板股权质押融资情况分析报告的内容有哪些一、挂牌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的总体情况据统计,自2013年2月8日至2014年6月30日,全国股转系统共有73家挂......


·一、政府购买人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政府购买人员可以随时辞职吗?政府购买人员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


·诉讼离婚找律师吗 起诉离婚要找律师吗
      在很多人的固有观念里面,认为只要起诉离婚涉及到打官司的问题,那就需要找律师来提供帮助。但其实这也仅仅是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的做法,从法律角度来......


·事业单位解聘合同的条件
      条件:犯了过失性的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


·新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是什么?其实我国的公司法也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在一直进行着调整。但是直到现在为止,公司法当中也是有一些问题存在争议......


·非因公死亡是否有子女抚养费?
      非因公死亡是否有子女抚养费?非因公死亡子女不能领取抚养费,但是有供养知悉亲属救济费。非因公死亡,社保待遇有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根据《社会保险法......


·离婚时未约定子女抚养权怎么处理?
      离婚时未约定子女抚养权怎么办?离婚时未对子女抚养问题进行约定,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离婚案件中,主要涉......


·对方欠债不还可以报警吗
      对方欠债不还可以报警吗在现实中,欠债不还的纠纷履履发生,而债权人也想尽了各种方法要债,对于债务人的行为无可奈何。在讨要债务时,有些债权人会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