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如何立遗嘱?

一、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如何立遗嘱?精神病人是不能立遗嘱来分配遗产的,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患精神病住院期间应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故他在病重期间所立的遗嘱应是无效遗嘱,其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二、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财产分割应当按照遗嘱来进行处理,如果遗嘱无效的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顺位顺序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精神病人立下的遗嘱显然是无法生效的,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处理。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成都市劳动合同书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一、成都市劳动合同书包含的内容有哪些?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


·合同订立的形式包括哪几种
      合同订立的形式包括哪些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


·家暴出轨财产怎样分割?
      家暴出轨财产怎样分割?家暴出轨财产怎样分割??《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


·要怎么样才构成逃税罪2023
      要怎么样才构成逃税罪2023一、要怎么样才构成逃税罪(一)逃税罪的主体要件逃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负有代扣代缴、代......


·如何对恶意抢注商标认定?
      如何对恶意抢注商标认定?认定商标抢注行为要考虑主客观两方面的构成要件。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


·民事起诉状
      【范例一】民事起诉状原告:A,女,××岁,×族,××省××市人,××市××公司职员,现住××市××区××街××号。委托代理人:李××,×......


·一、旷工三天自离会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旷工三天自离会解除劳动合同吗旷工三天自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如果公司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旷工达到三日以上,视为员工......


·结婚登记前聘礼钱是夫妻财产吗
      结婚登记前聘礼钱是夫妻财产吗?聘礼钱一般属于婚前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


·究竟非法集资的手段有哪些
      非法集资就是犯罪,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它指某某并没有相关资格或能力却擅自向广大民众筹集高额资金,事后老百姓却找不到他们,结果承受难以偿还的负......


·给别人介绍工程有前期费用吗?
      给别人介绍工程有前期费用吗(1)项目整体性批报建费:项目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2)规划设计费:项目立项后的总体规划设计、单......


·无结婚证交通事故抚养费会得到赔偿吗?
      发生交通事故,在交警确定责任之后,双方就开始赔偿的问题了,事故小的,一般双方协商解决就可以了;但是诸如一些撞伤,撞死人的,那就没有那么容易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