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侵权纠纷原告所在地法院能否管辖?

商标侵权纠纷原告所在地法院能否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可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二、各类商标案件法院管辖规定如下:1、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被告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3、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和保全案件----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或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4、商标专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中级人民法院。5、商标专用权权属纠纷案件----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应当严格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管辖权限来对相关诉讼案件进行处理,特别是在法院受理后,如果发现并没有管辖权限的,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移送管辖,具体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婚前协议书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关于婚前协议书的条文规定,但是在生活中婚前协议是大量存在的,而对于这样的行为一般是受《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的调整。那么......


·一、上海摩托车醉驾的规定是什么?
      一、上海摩托车醉驾的规定是什么?摩托车醉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


·经济仲裁反诉规定是怎么样的?
      经济仲裁反诉规定是怎么样的?经济仲裁反诉规定是必须是在仲裁程序已经开始由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的申请人提出的。所谓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


·不予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
      不予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有哪些情形一、不予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有哪些情形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


·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我们国家在逐步完善法律体系,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国家公民的合法权益。与法律一起完善的还有工伤鉴定标准,使得我们国家的公民拥有更加公平的社会环......


·新员工入职15天没工资怎么办
      新员工到一个新的企业入职参加工作,入职不到十五天就离职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不发工资的情形也是存在的,但是新员工入职15天没工资到底合不合理,很多......


·民事诉讼二审能改判吗 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二审能改判吗条件是什么一、民事诉讼二审能改判吗?从理论上来讲,二审改判的几率很小,如果不存在事实错误的话,一般不会改判的。二、二审改......


·简要介绍私募股权投资退出的四种方式
      简要介绍私募股权投资退出的四种方式?简要介绍私募股权投资退出的四种方式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一般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企业经营达到......


·一般二级轻伤标准是什么
      一般二级轻伤标准是什么(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遗嘱生效要符合什么条件
      遗嘱生效要符合什么条件遗嘱生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必须具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如果立录音遗嘱,也......


·检察院退回侦查两次可以吗?
      一、检察院退回侦查两次可以吗?《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