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保管费需要交纳吗?
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对遗嘱进行公证时,公证处要保管被公证的遗嘱,而保管遗嘱的费用在公证费中收取,所以不另外收取保管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二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二、遗嘱公证费用要多少
我国的《民法典》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卖的话,永远都有个人所得税(全部房款的20%)如果正常过户的话如果超过五年以后你父母(夫妻)只有这一套房子就没有个税,如果有的话也没有这么多(房款差额的20%或房款的1。5%或1%根据房子的情况不同而定)。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
三、公证申请人需具备什么条件
公证当事人是指与公证事项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在公证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要成为公证当事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2)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3)在公证活动中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公证活动中,当事人如果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法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
综上所述,遗嘱的公证是交纳了相应的公证费的,而在公证费当中就包括了保管费,所以是不会收取额外的保管费用,而作为公证当事人,应当以个人的名义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对申请公证的事项应当和法律上有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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