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后要给多少抚养费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一、离婚后要给多少抚养费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应给到什么时候,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抚养费有些家庭给的多,而有些家庭给的少,所以法律上也并未就抚养费的给付标准作出一个统一的规定,一般都是要结合家庭的情况作进一步确定的。当然,在之后若是实际情况有发生变化的话,那相应的也是可以增加或者减少抚养费的给付金额。所以,并不是一开始确定了抚养费数额,后面就一直不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2017年7月广州颁布了一项楼市新政,在广州市没有房产而租房
      2017年7月广州颁布了一项楼市新政,在广州市没有房产而租房的人员,其子女可以安排到租住地的学校按受教育。这一政策引起了广大群众特别是租房群体的强......


·企业报工伤流程及时间是什么
      出了工伤之后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办理他项权证需要多久?
      办理他项权证需要多久?办理他项权证需要的时间:一般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即可完成。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


·房产合同丢失需要如何补救
      房产合同丢失需要如何补救(一)购房合同有几本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


·非法集资财务人员有责任吗?
      非法集资已经危及到了人们的财产安全,这种行为是法律绝不允许的。由于老年人比年轻人更容易受骗,所以有的犯罪嫌疑人会专挑老年人下手。就这样,老年......


·离婚时房屋拆迁款如何分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全国各地都陷入了拆迁热、征地热。而经济文化的多元化促使人们不断追求自我价值,离婚案件数量增加。随之产生......


·故意伤害犯罪类型是什么?
      故意伤害犯罪类型是什么?故意伤害他人是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而故意伤害他人一旦造成严重的后果,就会构成犯罪,会被判处刑罚。故意......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需要赔偿交通费吗?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需要赔偿交通费吗?交通事故全责方需要赔偿交通费。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


·离婚协议中抚养费可以怎么约定
      在协议离婚的时候,若夫妻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此时也需要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协商约定,其中就包括了对抚养费数额的约定。但很多人其实并不......


·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吗
      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约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根本违约按照《合同法》......


·一、交通事故人伤后交警大队可以调解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后交警大队可以调解吗?可以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涉及到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必须由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