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金融投资分类有哪些情况?

金融投资分类有哪些情况?1、直接投资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直接见面,根据协议的条件直接融通资金。直接融资是以债券、股票为主要工具的一种金融运行机制,其特点是经济单位直接从社会上吸收、筹措资金。2、间接投资资金的供给者和需求者不直接见面,而是通过金融机构为媒介体进行的间接资金融通。如银行存款,就是资金供给者把资金存入银行,由银行把资金集中起来贷放给资金需求者,银行充当资金供求的中介,这是现代信用制度下典型的间接融资方式。二、 金融投资的目的企业金融性投资既可作为公司理财行为,又是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多方面的:(1)通过金融投资,为企业闲置资金寻找获取收益的机会。(2)通过金融投资,分散企业经营风险。(3)通过金融投资,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企业的偿债能力。(4)对企业来说,金融投资既可用作套期保值又可用作投机牟利。(5)金融投资还是实现企业扩张的重要手段。一家企业或公司的经营是否成功,其标志之一是看其是否在经营过程中获得了发展,而发展的具体体现包括了向外的扩展,这就是兼并、收购其他企业,并进行公司重组。三、投资的时间划分1.长期投资:是投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投资活动。如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等,其偿还期较长;又如股票投资,是一种永久性、无期限的投资,没有偿还期。2.短期投资:是投资期在一年以下的投资活动,其偿还期较短。如活期存款,其资金可以随时抽回;又如短期国库券,时间一般为3、6、9个月。投资时间的长短与金融资产的性质、收益、风险、流动性等都有着紧密的关系。金融投资的方式是非常多的,但我国法律上对合法的金融投资行为都有了明确的规定,投资者在对相关公司或者企业进行投资时,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办理,避免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具体情况下,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或者证券公司来咨询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侵占罪的遗忘物的概念是什么
      如今看来,确实有人在脑海当中没有仔细的去对遗忘物和遗失物进行区分,有些比较大大咧咧的人去饭店吃饭或者和朋友们去游乐场玩的时候,就很有可能直接......


·拖欠网贷两万会被起诉吗?
      拖欠网贷两万会被起诉吗?1、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其它五花......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流程具体是怎样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明文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能任意转让。正是基于上述两个原因,各国法律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


·企业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样的?
      企业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样的?一、公司变更法人代表流程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


·校园贷问题法律有什么规定?
      校园贷问题法律有什么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规定了法律支持的最高民间借贷利率为年利率24%。一......


·怀孕员工被辞退补偿金应该怎么计算
      怀孕员工被辞退补偿金应该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小学生在学校受伤谁负责?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小学生在学校受伤谁负责?在当代这个社会,对于家长来说,孩子的安全十分重要,因此许多家长都非常的担心孩子在外会受到什么伤害......


·涉外离婚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涉外离婚相对于中国的离婚来讲要复杂一些,因为它涉及到管辖权问题。关于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到底是怎样的,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这个问题,我......


·浙江工程质量监管局部门的职责有哪些
      浙江工程质量监管局部门的职责有哪些工程质量监管局,顾名思义,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监督各发包方、承包方按照法定规范从事作业,在不妨碍工人施工的情况......


·哪些房产是不能被抵押的
      我们拥有所有权的房产,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贷款的,但法律同时也贵了不能被抵押的房产,那到底实践中,哪些房产是......


·生产假药的情节严重会被如何处理?
      一、生产假药的情节严重会被如何处理?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