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受胁迫书写的借条是否无效

受胁迫书写的借条是否无效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胁迫人在解除胁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胁迫写下借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胁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3、《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什么情形下写了借条也是无效的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2、借条的出借人应当是个人,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贷款人的民间借款合同是无效合同。3、双方约定利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利率上限的4倍(现已改为超过24%的利率不支持,超过36%不合法),这样的利息是“高利贷”,利息条款是无效条款,超过的部分不受民法典的保护。4、借条中的复利条款无效。复利就是讲利息计入本金赚取高额利息的,仅仅保护真实本金及其利息,复利部分无效。5、借条的主体应当是有行为能力的。如自然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如果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合同无效。6、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民法典的保护。从实践操作来看,借条确实是借款依据最有效的证据以及依据,但是要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借款,此时不考虑是借款人,还是出借人的违法,签订的借条都不会具有法律效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出借人即使拿着借条是无法讨回借款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员工吸毒被拘留工厂可以辞退吗?
      员工吸毒被拘留工厂可以辞退吗?员工吸毒被拘留工厂不一定可以辞退,若是吸毒职员还存在以下情形,工厂就可以辞退:《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


·被批捕后办理取保还有可能吗
      一、被批捕后办理取保还有可能吗?一般而言,采取逮捕之后,是不可以转为取保候审的,除非有较为特殊的情况。首先,从法律基本原理考虑,两者都是对刑事......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对于不同的交通事故当中,车辆类型以及车辆行驶速度等因素,对于事故的责任方会进行相对应的评判,除此之外,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也随着进......


·劳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劳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


·不批捕第一次回去调查会不会批捕?
      一、不批捕第一次回去调查会不会批捕?不批捕第一次回去调查后也不一定会被批捕,因为刑事案件未批捕后可能有两种结果,一种是立即释放,一种是继续侦......


·替公司打借条属于职务行为么
      替公司打借条属于职务行为么《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


·诈骗公司客服怎么判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客服明知道公司进行的诈骗行为依然为期工作的,按照从犯处罚,量刑范围内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刑事诉讼法证人规定如何?
      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需要收集案件相关的证据,对于认定嫌疑人是否犯罪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收集的证据中就有证人证言这一项,对于案件知情的都有出......


·一审结案还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吗?
      一审结案还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吗?一审结案还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吗?一审错过笔迹鉴定举证期,二审不可以鉴定。【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二......


·不属于国家赔偿,但超期羁押怎么办?
      不属于国家赔偿,但超期羁押怎么办?一、不属于国家赔偿,但超期羁押怎么办?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