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后抚养费对方不给如何处理

离婚后抚养费对方不给如何处理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
  
  1、协商解决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在夫妻离婚时或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各种联系方式,比如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对孩子抚养费的支付进行协商。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在什么时间支付、以什么方式支付。夫妻协商解决抚养费的好处是可以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毕竟抚养费的最终受益者是孩子。在协商解决孩子抚养费问题时,夫妻双方最好将抚养费协议予以公证,防止日后发生纠纷。
  
  2、起诉解决
  
  如果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问题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一个对孩子成长最为有利的抚养费金额,并且对抚养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作出判决。
  
  3、申请强制执行
  
  当夫妻一方不履行法院关于离婚后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判决时,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既然父母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是可以的,并且是有条件的,那么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到底是什么呢?从法律角度来说,不给抚养费其实就是免除支付抚养费。至于如何免除抚养费,其实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夫妻协商解决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二)向法院起诉解决
  
  但是,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那么法院会怎判决呢?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呢?
  
  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需要提醒的是,不给抚养费免除的是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没有免除抚养义务。父母如果有能力抚养子女,就应当积极履行抚养义务。
  
  抚养孩子并不是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的责任,就算父母离婚了,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但是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也不能说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就你不用管了。虽然不能做到直接抚养孩子,但是支付给孩子一定的抚养费,其实也是在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强迫交易罪家产会充公吗?
      强迫交易罪家产会充公吗?一、强迫交易罪家产会充公吗?如果家产中有犯罪所得,则需要充公没收,合法部分不能充公。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后,可以根据......


·劳动关系续存如果界定不了怎么办?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就需要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进行认定。对于认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标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经常结合的期......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有哪些?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


·砸车窗故意毁坏财物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砸车窗故意毁坏财物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砸车窗故意毁坏财物的处罚标准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


·网络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网络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


·合资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
      合资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因为一个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为了降低线管经营风险,合资经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此之前,需要签订一定的合资合同。......


·丈夫欠债跑了起诉离婚怎么办?
      丈夫欠债跑了起诉离婚怎么办?一、丈夫欠债跑了起诉离婚怎么办?1、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2、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


·购房合同签完买方毁约定金怎么处理
      购房合同签完买方毁约定金怎么处理?购房合同签完买方毁约的定金不予退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


·认定劳动关系的行为变量有哪些标准?
      认定劳动关系的行为变量有哪些标准?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


·民间借贷需要什么手续?
      一、民间借贷需要什么手续?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


·离婚家里的土地算婚前财产吗?
      离婚家里的土地算婚前财产吗?1、离婚家里的土地如果是属于婚前财产,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