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扒窃未遂需要逮捕吗?
行为人扒窃的,公安机关需要对其进行逮捕,以对其进行定罪量刑。盗窃罪有多种行为模式,扒窃只是其中的一种,而根据《刑法》理论,盗窃罪属典型的结果犯,对于因意志以外的因素没有当场获取财物的,应认定为犯罪未遂。故扒窃也存在犯罪未遂的可能,且可以想象,司法实践中,扒窃多是以未遂的形式出现的。故对扒窃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应当适用未遂犯的规定处理。
二、盗窃既遂与未遂怎么区分?
盗窃罪的既遂标准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
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三、盗窃未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的有关规定来看,盗窃未遂,要按照所盗取的金额分不同等级进行量刑。
其中,不论嫌疑人是盗取公共的财物或者是个人所有的财物,当这些东西的价值达到一千元到三千元甚至以上的,已经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了,这是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的,此时是要被判处罚金和三年以下的刑事处罚的;
再次,嫌疑人盗取的财产,不论属于谁的,只要这些东西的价值达到了三万元至十万元或者更多,就要按照“数额巨大”的标准来进行处罚,是要判处主刑三年到十年的监禁和其他一些附加刑事处罚的;
最严重的等级就是犯罪嫌疑人盗取的财产物资价值已经达到了三十万到五十万之间,或者是价值更高并且拥有其他事态比较严重的情况,就已经够上了犯罪等级“数额特别巨大”的程度,这是要被判处最严厉的处罚的,要判十年以上监禁,或者无期更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而且所有财产都要被没收。
而对于犯罪未遂的情况,法律中明确说明了,此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在盗窃未遂的情况下,此时还是需要先结合具体的数额或者情节,确定应该在哪个量刑范围内处罚,之后再对行为人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都是讲扒窃行为认定为盗窃行为,所以对于扒窃的犯罪嫌疑人的处罚也是按照盗窃罪进行确定的,法院在对盗窃犯进行定罪量刑时,一般依据的是犯罪嫌疑人的盗窃财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认定的,价值越小,判处的刑期就较轻,一般只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价值极大的,就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既遂怎么判?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既遂标准为: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侦查阶段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吗?
自古以来到现在也是,坦白从宽。这个是非常受用的,其实有些犯罪分子非常的聪明,他们知道自己肯定是逃脱不了了,所以往往会在国家机关搜集证据时如实......
·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
·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年轻人并不能满足去打工的现状,有条件的就想要自己成立公司,但是因为经营不善就会导致破产。当企业破......
·现在工作难找是一个趋势
现在工作难找是一个趋势,以为我们国家是人口大国,人口数量是世界第一位,我们国家的工作岗位也是有限的,所以工作难找是必然的。现在为了尽快能找到......
·解除买卖合同需要出中介费吗?
解除买卖合同需要出中介费吗?需要的;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现实生活中,......
·离婚之前的抚养费怎么处理
在我国,针对夫妻生活中的一系列问题,婚姻法章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夫妻双方真的想要离婚的话,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以后,才代......
·贫困户八项指标是什么
贫困户八项指标是绝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一般收入和高收入;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领取失业......
·石家庄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工伤鉴定委员会是负责工伤鉴定的事情的。工伤鉴定委员会其实也是为了能够更加准确的帮助受伤员工进行工伤鉴定,在工伤鉴定的过程当中,工伤鉴定委员会......
·贸易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如何利用?
贸易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如何利用?一、索赔期限索赔须在准据法规定的期限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作出,逾期则可以被认为是受损害人放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