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集资房买卖土地使用证不过户吗?

集资房买卖土地使用证不过户吗?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集资房能否买卖,首先应当看集资房的卖方者是否拥有基本全部产权,包括是否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同时还要看其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件等。一般来说,集资建房在取得房产证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交易后,即具有商品房的性质,可以自由交易。集资房是单位和职工共同出资建造的。这种情况下,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产权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集资房买卖必须要完成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过户手续。二、集资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集资房与一般商品房相比较,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区别。1、一般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立开发的一种产品,再通过市场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属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所以,一般商品房的消费群体广泛、没有特别限制。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2、集资房建设与一般商品房在各种手续的申办上也存在区别。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经营一般商品房必须“五证俱全”,即要同时具备《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销售许可证》。一般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让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标、拍卖、挂牌以及市场转让的方式。综上所述,之前有些企业会集资建房,这种属于福利性的住房,企业分配给职工。如果买卖这样的集资房,和普通商品房一样,同样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将土地证过户。需要双方带上买卖合同、土地证原件及房产证等,去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土地使用证需要过户吗?
      既然土地证意义重大,那么如何办理二手房土地证过户呢?1、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


·涉嫌诈骗罪多少钱入刑?
      涉嫌诈骗罪多少钱入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


·股权转让是否征税?有哪些
      股权转让是否征税?有哪些税一、受让方为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的话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此时按照20%缴纳二、受让方为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那......


·网络侵权行为的类型有哪些
      网络侵权行为的类型有哪些一、网络侵权行为的类型有哪些(一)是侵害人格权。主要表现为:1、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权;2、未经许可使用......


·在我国关于工程质量原则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关于工程质量原则是什么意思?所有的企业在市场上能够站稳脚跟的根本原因都是因为其生产和销售的物品的质量是非常过硬的,消费者的口碑决定了......


·一般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重婚罪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我们知道,要是行为人同时和两人结婚,是会构成重婚罪的,这个时候,婚姻的受害方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追究重婚者的法律责任并且要求损害赔偿。下面,我......


·未成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但在孩子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还
      未成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但在孩子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还没有建立健全时,我们乃至全社会都有义务保护他们。一些饭店、工厂等用人单位及企业,......


·辩护与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在如今,虽然是法制社会,但是懂法的人确不多,很多人在犯了法或者有官司找上自己的时候,一般都不会自己处理,怕自己会说出对自己不利的事,在这个时......


·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买房。虽然在这样的情
      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买房。虽然在这样的情况下一部分房款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购房的首付还是需要支付给的。那实践中,一......


·企业倒闭老板坐牢吗
      企业倒闭老板坐牢吗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飞速崛起。但是一部分企业因为经营不当,经济力量不够强大,所以造成了企业的倒闭。企业的倒闭相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