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肇事逃逸无人伤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无人伤如何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无人员伤亡,应当进行行政处罚,并且承担全部损失。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二、情形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道路上车辆的数量不断的增加会有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发生,那么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出现了肇事逃逸的行为后也是会给受害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二重伤害,所以国家也是严禁出现此类行为,当发现了肇事逃逸行为后交警部门也是会对逃逸的当事人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通常借条超过两年怎么补救
      通常借条超过两年怎么补救?1、如果借条上没有预定还款期限,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且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债务人仍然不偿还债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


·争抚养权女方有抑郁症是否受影响
      抑郁症严格的来说是属于精神上的一种疾病,一些情况比较严重的抑郁症患者甚至会有自杀的行为,对于抑郁症相信您都不陌生。现代人生活压力大,患抑郁症......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民法典》自然下落不明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自然下落不明的规定是什么一、《民法典》自然下落不明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


·能不能提车和是否认全责没有必然联系
      能不能提车和是否认全责没有必然联系。交通事故必须双方在事故责任书都签字以后才可以到交警队领车。扣留车辆是为了检验鉴定需要,自检验报告、鉴定意......


·山西省征地补偿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山西省征地补偿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各地在进行基础建设或者城镇化过程中,都会占用到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也就成了各方关注的焦点。山西省为了避......


·企业开空头支票处罚金额是多少?
      一、企业空头支票处罚金额是多少?单位或个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


·刑法中规定的扒窃属什么?
      刑法中规定的扒窃属什么?一、刑法中规定的扒窃属什么?扒窃就是盗窃,按照盗窃罪的处罚标准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扒窃: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公共场......


·对税务局行政复议如何申请?
      依法纳税是企业必须做的事情,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涉及到很多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务部门负责当地企业的纳税工作,如果企业对税务......


·政府信息公开刑事案件信息吗?
      政府信息公开刑事案件信息吗?一、政府信息公开刑事案件信息吗可供查询的案件信息内容:1、刑事案件:当事人、立案、强制措施、审查批捕、审查......


·合同到期单位不办退工怎么办?
      合同到期单位不办退工怎么办?向劳动部门申诉,要求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