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驾驶证交通肇事逃逸吊扣吗?

一、驾驶证交通肇事逃逸吊扣吗?交通肇事逃逸会吊销驾驶执照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逃逸的,如果还不足以构成犯罪的,由交警部门对其处以二百到二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并处十五天以下的拘留。那些已经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交通肇事逃逸的是要被处以三到七年有期徒刑的,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了还要加重刑罚力度,处以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由交警部门吊销其驾驶证,凡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驾驶人,交警部门都要吊销其驾驶证,且终身禁驾。驾驶证核发地的车管所要将行为人终身禁驾的决定录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二、交通肇事后逃跑又回来算逃逸吗?交通肇事逃逸是指那些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为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法律规定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要先行处理。然后保护好现场报警,等待交警到达现场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发生事故后我们应当采取措施将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交通肇事逃逸,不仅使伤者失去了最好的抢救时机,还加大了警方处理案件的难度。逃逸,行为人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对于那些受伤的人员弃之不顾,不仅不能降低对于他们的伤害甚至还会使他们受到二次伤害。危害是极大的。逃跑一经完成即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与回不回来无关。只能说行为人再次返回后,认定其是有认罪悔过的表现,主动投案的会认定为自首,如果积极地配合交警的调查,积极的对于受害人进行赔偿,在量刑方面是会予以考虑的。综上所述,交通肇事发生后,车主逃逸的话,处罚措施更加严厉,交警吊销其驾驶证,并上传到全国系统中,肇事车主以后不能再继续开车。另外,对于一般违法的,公安机关可以将其拘留数日并罚款,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按照交通肇事罪追究刑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鉴定费用是多少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鉴定费用是多少,谁承担呢?医疗的鉴定费是负责本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医学会负责收取的。当我们发生了医疗事故技术问题需要经......


·工程观感质量属于工程质量验收要求吗
      工程观感质量属于工程质量验收要求吗一提起“工程观感质量”这个概念,很多人都会觉得很陌生。这是工程领域中的一个专业术语。观感,即观看的感受,......


·夫妻离婚时抚养权怎么写?
      夫妻离婚时抚养权怎么写?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
      近年来,我国城市中的房产价值在不断的上涨,对于离婚夫妻来讲,在离婚争夺房产的时候也就变得很激烈了。此时,房产的分割是一回事,而对房产增值部分......


·山东泰安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山东泰安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维护被征收土......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什么2023年如何规定的?
      一、检察院批捕意味着什么如何规定的?1、公安机关已将掌握了相对充足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2、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


·一、中国目前遗产税起征点是多少?
      一、中国目前遗产税起征点是多少?目前我国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无论继承的遗产是多少,都不需要交税。但是,非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房的需要交契税。......


·意外险赔偿含赔偿
      意外险赔偿含赔偿。被保险人在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如下项目:1、交通费:指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费用......


·申请国家赔偿不被受理怎么办?
      当公民受到国家权力的侵害时,严重时例如无罪判刑,对公民的人身财产造成了伤害,这时候,被侵害人可以向侵权部门提出国家赔偿的要求,国家应该承担国......


·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可以说其中的产权纠纷是比较严重的,同时也是
      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可以说其中的产权纠纷是比较严重的,同时也是经常出现的。此时若不能尽快的进行处理,势必会给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损害。而现实中也是......


·一、如果要做工伤鉴定谁出钱?
      一、如果要做工伤鉴定谁出钱?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后,进行伤残鉴定的,有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承担,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