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工伤人员民政部门待遇还有吗?

一、工伤人员民政部门待遇还有吗?民政部门没有相关的待遇。;是由社保局来进行赔偿。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的赔偿全部的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承担,但赔偿的待遇就应该由当事人的实际受伤程度来进行计算,一般工伤除了用人单位外而且社保也会给予赔偿,其它的部门一律不会给予,这也是该由谁给的,就应该由谁来进行履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遗嘱对于存款的分配不符合法定继承顺序是否有效?
      一、遗嘱对于存款的分配不符合法定继承顺序是否有效?遗嘱对于存款的分配与法定继承顺序不同也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


·刑事诉讼法47条辩护律师的权利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47条辩护律师的权利是什么?一、刑事诉讼法47条辩护律师的权利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


·凤翔县法院信息公开的规定是什么?
      凤翔县法院信息公开的规定是什么?在我国信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在以前的话可能信息会容易闭塞,但是在现代社会,尤其是互联网发展的......


·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的程序是什么?
      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的程序是什么一、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的程序是什么?1、填写《公证申请表》。2、提交证明材料。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


·法律效力最高的是遗嘱继承吗?
      法律效力最高的是遗嘱继承吗?一、法律效力最高的是遗嘱继承吗?法律效力最高的是遗嘱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


·发现离婚财产转移工资怎么办?
      发现离婚财产转移工资怎么办?1、如果把工资取出用于夫妻正常开支的,不算转移财产。如果将工资恶意转移、隐匿的,算作转移财产。如果在离婚前一方转移......


·无证驾驶撞人坐几年牢,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撞人坐几年牢,怎么处罚无证驾驶撞人的往往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既然涉嫌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就要依法让行为人坐牢。那么无证驾驶撞人坐几年牢呢......


·一、用房产抵押贷款再买房可以吗?
      一、用房产抵押贷款再买房可以吗?不能用于再买房的,可以用于消费或者经营。主要是要有条件,符合要求就是可以办的,当然前提是信誉要好,收入一定要......


·花假钱100元怎么判刑,有什么规定?
      花假钱100元怎么判刑,有什么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五十张一百元假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该如何对家庭暴力举证?
      该如何对家庭暴力举证?根据《婚姻法》中的规定,家庭暴力行为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之一,要是家庭中一方具有暴力行为的话,那受害人依法向法院提起......


·员工工伤十级怎么赔偿金?
      员工工伤十级怎么赔偿金?员工工伤十级的赔偿,应当根据实际的伤害后果而定,一般在几千至几万左右,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