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有哪些?

一、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有哪些1、概念不同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2、继承份额不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3、继承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4、继承顺序不同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二、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什么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个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中不存在有先后顺序之分,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根据《继承法》中的规定,遗嘱在合法有效的情况下,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虽然这二者都是属于继承的方式,但在一些地方也表现出了不一样的地方。要知道的是,在遗嘱继承中,并没有一个继承顺序之分,根据遗嘱的内容,就对遗产作出分配。但要是遗嘱中遗漏的财产,则之后可能就是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分配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解除后,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所设之规则除旨在鼓励交易外,更为重要之目的是矫正当事人间因违约行为而引起的利益失衡,违约损害赔偿原则就是其中一种《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


·劳动法律关系有什么特点
      劳动法律关系,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劳动关系。一般在用人单位与合格的劳动者之间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那么就可以认定他们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了。作......


·五险一金中间断交有什么影响?
      五险一金中间断交有什么影响?按国家有关规定,参保人员离开原单位后,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都由原单位办理暂停,养老......


·醉驾是否可以判免予刑事处罚
      醉驾是否可以判免予刑事处罚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


·养子抚养权归谁 养子女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有些夫妻由于婚后无法生育,因此就到了福利院收养孩子,这样自己的家庭也算是圆满了。但对于收养的孩子,本身就是基于一种法律行为而建立的拟制的父母......


·商标侵权去哪里报案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向工商局投诉商标注册侵权行为有:一般......


·居间合同范本及居间合同订立日期相关规定
      居间合同范本及居间合同订立日期相关规定许多时候,我们自身因为时间或者其他原因的限制,有些事情不方便办理的时候,常常会委托中介代为办理。这时......


·确认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确认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一、确认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


·一、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有哪些?
      一、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有哪些?公民立遗嘱是依法处分个人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所以,有效遗嘱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实质性要件:立遗嘱人必须具有......


·醉驾后怎么让证据不足而言
      醉驾后怎么让证据不足而言,如果醉驾证据不足的,应由公安机关负责进行侦查取证,并根据取证情况来依法处理醉驾是不可以也没有办法造假的,千万不要心......


·试用期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吗?
      试用期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吗用人单位支付试用期的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期或试用期是劳动者开始履行新的劳动合同、从事新职业的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