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残疾赔偿金刑附民赔不赔?

残疾赔偿金刑附民赔不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二、残疾赔偿金的确定因素包括哪些?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三、残疾赔偿金的法条依据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残疾赔偿金一般只存在于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或者是其他造成受害人残疾的事故中,受害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或者是行为的过错方,以及应当承当事故责任的一方索赔残疾赔偿金,但是要注意的是,索赔残疾赔偿金之前,应当先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夫妻离婚带小孩的一方,财产分割的多少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十分重要,这里的法律很多人不是很了解,以至于吃亏。而孩子也总是您最为关心的,无论是归属问题还是抚养费的问题。那么夫妻离婚带......


·民间借贷利息民间借贷合法吗?
      我们都知道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是高利贷,利息是不符合法律保护的范围的,超过了应该收取的百分之二十四,所以很多高利贷因为不受法律的保护......


·工资拖欠多久算违法?
      工资拖欠多久算违法?工资拖欠多久算违法?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我国......


·执法人员销毁商标侵权的法律条款是存在合法性吗
      销毁商标侵权的法律条款是可以向侵权者进行起诉吗?是可以的;工商执法人员有权没收、销毁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法律依据如下:《商标法》第五十三条......


·7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7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的,由......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有哪些?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为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


·拘留抽血都查什么
      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车,要面临行政处罚。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共借四万五欠钱人不还怎么办
      共借四万五欠钱人不还怎么办一、共借四万五欠钱人不还怎么办?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起诉处理: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老人有退休金是否还需要给付赡养费
      最近几年退休的老人基本上都能每个月按时领取一定数额的退休金,这样基本就能满足其日常的生活开支。因此有的人就在问了,老人有退休金是否还需要给付......


·军人离婚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军人在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对财产做出处理的,而此时一般性财产都需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除此之外,还有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们将在下文......


·民事诉讼变更诉讼请求时间怎么算?
      民事诉讼变更诉讼请求时间怎么算?在我国,法律具有极强的权威性,容不得半点出错,但是民事诉讼过程一切事物不是一成不变的,我国法律允许民事诉讼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