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高空坠物砸坏车保险赔么?

高空坠物砸坏车保险赔么?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分三种情况,一种是明显能找到致害方的,比如居民楼坠落花盆砸到车顶而且大概能够确定是谁家掉的,那么就优先找致害方索赔,保险公司不赔。另一种情况是找不到致害方的,保险公司根据情况可能会协商70%赔付,剩余30%应由高空坠物的责任人赔偿。最后一种是自然灾害比如台风导致的高空坠物是全赔的。如果这些高空坠物只是单独砸破汽车挡风玻璃,而其他零部件安然无恙,就要看车主是否购买了玻璃单独破碎险,因为挡风玻璃单独损坏不包括在车损范围内,如果未购买此险种,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新型家财险的居家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因意外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依法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二、高空坠物的归责责任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三、物业公司怎么预防高空坠物发生?1、物业公司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在作业工作期间树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绕道行走或安排专门人员引导行人。2、在平时,物业公司应该做好建筑物外墙的检查和日常维护,以免因外墙覆盖物,公共区域玻璃等公共场所设施掉落而对业主造成损害,窗户等。3、在日常工作中,应以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让社区居民认识到高空行为是不道德,不文明,提高居民素质。综上所述,高空坠物的危害很大,物品掉落将车辆砸坏,车主应先找具体坠物的业主索赔。在不能明确侵权人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会按照保险条款赔偿,这种是属于车损险的赔付范围。作为新车的车主,应该多买些保险,这样发生意外可以得到有效的赔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我们该如何转让土地使用权
      我们该如何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也算是一个关系着民生大众切实利益的问题,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既包括出售、交换也包括,赠送。当然土地使用权......


·交通肇事人伤解决流程是什么
      交通肇事人伤解决流程是什么?一)现场勘查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


·个人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个人土地使用权证,是我们您证明自己拥有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最基本的一个方式。国家规定所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人......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要交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要交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


·离婚协议书财产可以赠与子女吗?
      离婚协议书财产可以赠与子女吗?可以,对于赠与行为可以签订协议来处理,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变更子女抚养权行吗?
      张女士:我前年和前夫离婚,因当时我没有工作,法院判决儿子归他抚养。现在我找到了工作,有了经济来源,儿子也想和我一起生活,请问我能要求变更儿子......


·一、法律规定起诉减少抚养费谁做被告?
      一、法律规定起诉减少抚养费谁做被告?以孩子为被告;《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


·结婚证没有满一年可以离婚吗
      结婚证没有满一年可以离婚吗可以。无论结婚多久都可以离婚,只要双方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双方自愿或者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就可以提出离婚。但是提......


·后补签的合同有效力吗?
      后补签的合同有效力吗?一、后补签的合同有效力吗如果由于工作疏忽的原因造成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而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的,补签的劳......


·辞职后社保怎么处理?
      辞职后社保怎么处理?自己缴纳的方法有哪些?辞职后社保怎么处理?根据现行社保相关政策规定,企业职员辞职后如不想断交社保,可以继续自己缴纳社保......


·公民第三次吸毒要关多久
      一、公民第三次吸毒要关多久?1、吸毒不是犯罪,不会判刑的。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规定,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