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证人不愿出庭作证怎么办

证人不愿出庭作证怎么办(一)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对证人的证言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对于证据保全的申请法院一般是用裁定支持或驳回,法院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被保全人对该裁定也有权异议,但该异议不影响裁定的执行。“证据规则”规定,人民法院保全证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可见,保全证据是允许对证人证言采取制作笔录的方法的,也就是说法律上可行。且由于是法院的笔录,公信力相对较高,不用传唤证人出庭作证,较好地解决了证人拒绝出庭作证使申请人失权的问题。(二)申请公证证明对于公证行为。目前我国立法层次太低,主要是国务院的规定和司法部的配套规章。民事诉讼法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证据规则”规定,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可见,民事诉讼中对公证效力采取的是免除当事人举证责任原则,但又规定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因此,在证人可能拒绝作证的情况下,采取由公证员公证其证言的真实性的方法是比较理想的选择,这样既回避了因证人不出庭导致的举证不能的风险,又避免了因证人心理不成熟在交叉询问时作证不利的风险。二、证人拒绝出庭该如何处理(一)对拒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采取相应的法律制裁。(二)对证人实行切实有效的司法保护。(三)对证人出庭作证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要给予补偿。具体补偿项目包括:误工费;交通费;外地证人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无固定工资收入人的劳动收入损失。至于具体的计算诉讼法,各地可以参照本地区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标准,也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生活水平制定专门标准。(四)对公民加强法制及素质教育,提高其出庭作证的自觉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诉讼过程中,一旦证人拒绝出庭,其实对当事人诉讼的主张影响是很大的。毕竟证人出庭作的证言,属于直接、言词证据,虽然不是能直接作为定案的证据使用,但是也有一定的证明力,再加上提供的其他实物证据,形成了证据链的话,那么实际的效力也是不容忽视的。而在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抢劫罪加重法定刑是什么
      在抢劫犯罪当中,如果行为人具有加重情节的话,那自然肯定是要依法对罪犯从重做出处罚。一般情况下,犯抢劫罪的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量刑处罚,那法......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结算
      劳动争议与纠纷在社会上一直普遍并长期存在,在法治社会的我们,更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很多时候,一些中小型企业可能会拖欠或不发工资,而......


·检察院申诉不批捕后怎么办?
      检察院申诉不批捕后怎么办?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通知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提纲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


·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
      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一、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1、共同侵权人应当根据其过错和责任大小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致害人共同造成损害的......


·夫妻间的个人债务具体有哪些
      夫妻间的个人债务具体有哪些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


·如何确定对外贸易合同的索赔期和质保期
      如何确定对外贸易合同的索赔期和质保期一、如何确定对外贸易合同的索赔期和质保期1、依据条约来确定确定进口商品的索赔期、质保期时,应与我国法......


·公安机关退赃有什么规定
      公安机关退赃有什么规定第一,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赃款赃物随案件的移交同时移交给相关级别法院,由其判决处理;第二,对于已经结案的案件对于赃款赃......


·国家赔偿时间从逮捕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赔偿时间从逮捕的规定有哪些?在国家赔偿法中明确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


·私募基金不公开推介的规定有哪些
      私募基金不公开推介的规定有哪些一、私募基金不公开推介的规定有哪些“史上最严”私募监管办法出台。4月1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


·赌债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赌债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


·一般离婚诉讼费是多少?
      起诉离婚不管是否聘请了律师,只要法院受理了案件的,那原告一方此时就需要垫付诉讼费,当然通常这个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的。那您知道一般离婚诉讼费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