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养殖场土地使用申请书的写法是什么

养殖场土地使用申请书的写法是什么?呈:????????? 市房管所申请人:????????? 住所地:????????? 申请地址:????????? 申请事项:申请人因养鸡需要,特此向????????? 市房管所申请养殖用地。事实与理由:本人????????? ,????????? ,现年 ????????? 岁,在????????? 年与朋友合办????????? 县????????? 厂,因经营不善,发生经济纠纷,致使该厂关闭多年。近年来专心学习养鸡技术,并已取得一定的知识经验,现想扩大养鸡规模,并决定开办自己的养殖场,同时带动村民一起走发家致富的道路,特向贵处申请承包该厂房屋场地。社会效益:为村民提供工作岗位,提高部分村民的经济收入。在政府的支持社会效益与引导下,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与奋斗,逐步扩大养殖规模,采取基地加农户、包回收的模式进行运作,从而实现养殖、销售一条龙服务,带动本地养殖业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以上申请,敬请批复为盼!此致 敬礼申请人:????????? ????????? 年????????? 月????????? 日二、农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使用土地的申请书和一般申请书的写法毫无差别,只不过如果我们是在农村办理养殖场的话,关于土地使用的申请书直接交给村委会就行了。办理养殖场除了要解决土地使用权等问题之外,当事人也可以了解一下当地政府部门出台的一些惠农政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是什么?一、《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海事海商纠纷案件的案由规定有哪些
      海事海商纠纷案件的案由规定有哪些海事海商纠纷案件的案由规定有哪些?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船舶触碰海......


·技术贸易合同免税的政策有哪些
      技术贸易合同免税的政策有哪些一、技术贸易合同免税的政策有哪些我国规定的技术贸易合同的基本税率为20%。与我国签有税收协定的国家,规定了限定税率......


·非法集资20员工被判刑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大型的企业表面上似乎是一种合法的手段来进行资金的筹集,但是实际上它所采用的手段是非法的,而且目的不纯是......


·甘肃工业园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甘肃工业园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城市飞速的发展,一些重大项目的建设需要占用征收大量的土地,对此问题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来对受影响的人进......


·孩子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
      孩子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还不上信用卡公安机关有可能会按照信用卡诈骗罪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信用卡透支数额1万元以上,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


·成立股权投资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成立股权投资公司的条件是什么?一、成立股权投资公司的条件是什么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


·法人转移资产算违法吗
      违反,犯了抽逃资金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


·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有哪些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


·未婚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男女要是未婚生子的话,此时对子女也是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而在分手的情况下,也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此时双方协商约定的,则需要签订......


·二手车重复抵押犯罪吗?
      二手车重复抵押犯罪吗?答:关于重复抵押是否犯罪这个问题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严重可能涉嫌犯罪。《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