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方商标处于宽展期可否申请注册

对方商标处于宽展期可否申请注册?不可以,处于宽展期的商标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中明确注明,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二、商标续展流程是怎样的?(一)准备申请书件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二)提交申请书件: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三)缴纳续展规费。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三、办理商标续展注册的注意事项(一)商标注册人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或者在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内即宽展期内申请续展注册,但应交延迟费。宽展期内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商标续展的类别应按照商品国际分类的类别填写,如果原核定的商品现属国际分类的不同类别,但均需续展注册的,应按类别分别填写续展申请书,并且注册原注册号保留在哪个类别上,其余的另编申请号。(三)同一商标注册人在同一有效期的若干个相同商标,如属于际分类同一类别的,可以分别续展,也可以合为一件申请续展。(四)原核定的商标图样中带有不能作商标的内容但又商标难以分离的,应声明放弃该部分专用权;商标名称不在商标图样中,若该名称不要求享有专用权,应声明放弃;要求保留的,可以将该商标名称的文字写入其图形外围,或者另行办理文字续展。有些具有鲜明辨识度的商标也不是那么容易可以被模仿和复制的,消费者真正认同的是该商标背后的产品质量,所以,在申请注册商标的这件事情上不要老是想着设计和其他企业相类似的商标,设计出独一无二的符合本企业特征的商标才是最为重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离婚起诉时财产纠纷怎么判决?
      一、离婚起诉时财产纠纷怎么判决?离婚起诉时财产纠纷应当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进行。现行《民法典》......


·判决撤销缓刑的事由有哪些情形?
      判决撤销缓刑的事由有哪些情形?(1)再犯新罪。这里的新罪,是相对于已判之罪而言的,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既包括同种之罪也包括异种之罪......


·批捕阶段律师可以参与意见吗?
      一、批捕阶段律师可以参与意见吗?对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阶段,律师可以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第2款规定:“......


·公司法人死亡变更法人去哪里变更登记?
      公司法人死亡变更法人去哪里变更登记?一个企业对外的人格代表就是法人,但是法人的概念相信您也很清楚,法人也是普通人,也有生老病死的时候,那么......


·中国刑法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怎么量刑?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


·刑法中私闯民宅是公诉案件吗
      刑法中私闯民宅是公诉案件吗一、刑法中私闯民宅是公诉案件吗?私闯民宅是公诉案件,我国刑法有非法侵入住宅罪,一般的私闯民宅最多就是以治安管理处......


·公司设立的前期准备有哪些?
      公司设立的前期准备有哪些?一、公司设立前期要确认自己创业的公司形式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


·破产撤销权案例怎么处理,有哪些构成要件?
      破产撤销权案例怎么处理,有哪些构成要件?一、破产撤销权案例的处理方法破产管理人或清算人为破产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具有独立的诉讼实施权,能以自......


·盗窃罪的数额标准是什么
      说到盗窃罪,相信您并不会感到陌生,这可以说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了。不过,对于一般的盗窃行为,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必须要根......


·如何认定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如何认定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公民的名誉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这也是不允许他人随意侵犯的。若有人侵犯了他人名誉权的话,则此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离婚财产能否另行起诉 ?
      离婚财产能否另行起诉?一、离婚财产能否另行起诉1、民政局协议离婚有四种情况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