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批捕能直接法院公诉吗
25.nj64.com 顾小东律师
一、检察院不批捕能直接法院公诉吗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的。需要明确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是需要经过批捕才移交到法院的,如果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轻微,暂时不对其进行批捕也不会造成社会上的不良影响,则无须进行批捕,待犯罪事实认定以后,可以直接移交到法院进行司法判决,具体情况可以结合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来认定。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我国刑诉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才应依法逮捕。而最高司法机关对“有逮捕必要”具体化为六种情形,即: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自杀或逃跑的;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存在这些情形,则检察机关完全可以不批准逮捕。法律同时还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如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很显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丝毫不意味、更不等于“不起诉”,甚至也不等于法院不会判实刑。从这个角度看,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根本没必要急于调查干预,同时也是违反刑诉法规定的。当然,按照我国司法机关的习惯做法,不实施逮捕往往意味着检察机关认为罪行较轻,很可能最终被判处缓刑,因为总体来说,我国司法机关执行逮捕的条件是比较宽松的,甚至到了滥用逮捕措施的地步。二、检察机关批捕的条件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可以逮捕。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但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其危害社会的,即无逮捕必要,不应逮捕。批捕只是一种形式,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递交相关的案件证据,进行相关的诉讼办理。方便我国的司法部门对这类案件进行相关的审理判决,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关的办理工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
More>>
·离婚案件法院开庭被告缺席算败诉么?
离婚案件法院开庭被告缺席算败诉么?法院开庭被告缺席不一定算败诉,若被告被起诉到法院,收到了传票,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应诉,即使被告不在法庭上,......
·报复陷害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
·怎样知道是被关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怎样知道是被关看守所还是拘留所?其实看守所和拘留所里面关押的犯人是不一样的,一个是刑事拘留,另一个是治安拘留,首先说说治安拘留,治安拘留就是那......
·婚外情生子算是重婚吗?2023
婚外情生子算是重婚吗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
·一、假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假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假离婚后买房不属于共同财产,此时应当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并不是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新的《民法典》于2......
·股权转让终止履行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终止履行是怎样的一、股权自由转让制度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入职多久签?
当代社会,劳动合同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入职的话当然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和义务......
·劳务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劳务合同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合同,劳务合同约定的是以劳动提供的服务。很多人无法准确的区分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劳务合同包......
·享有著作权保护的是哪些
著作权,它的另一个名字叫做版权,主要是对作者和其他权利人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中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体称谓。对著作权的保护涉及到......
·处罚未遂犯的依据有哪些
处罚未遂犯的依据有哪些《刑法》对犯罪未遂的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化工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化工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一、化工品购销合同怎么写?化工品购销合同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