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

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
  
  一、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
  
  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7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需要房屋所有权人到房屋所在地国土局办理,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1、《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4、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申请表。
  
  三、土地使用证内容具体有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3、备注。
  
  4、变更记事。
  
  5、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四、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能完整证明个人房产产权性的不仅仅是房产证,除非是本地有规定不动产证政策,否则的话,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都是我们在买房以后必须要办理的重要证件。而且,房产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实际上也就是形式上的规定而已,到期以后不会有任何限制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出资人如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有限责任公司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未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或未经合法程序抽逃出资,构成出资义务不履行或不......


·一、因车祸去世事故赔偿金属于遗产吗?
      一、因车祸去世事故赔偿金属于遗产吗?因车祸去世事故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具体来说,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受害人近亲属或法定继承人......


·如今大城市中的很多小区都是需要业主按一定的期限交纳物业费的,
      如今大城市中的很多小区都是需要业主按一定的期限交纳物业费的,而现实中往往是以月为单位进行交纳。但我们也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针对不同的业主,此......


·合同签字盖章注意的地方有哪些
      合同签字盖章注意的地方有哪些1、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自签字或盖章。签字人应当是当事人本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婚前财产具体是什么意思
      婚前财产具体是什么意思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


·办理公证遗嘱要什么材料
      公证遗嘱要什么材料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


·不满十四周岁犯罪需要承担责任吗?
      不满十四周岁犯罪需要承担责任吗?未满14周岁的未成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犯罪......


·一、离婚后共同债务跟抚养费冲突吗?
      一、离婚后共同债务跟抚养费冲突吗?离婚后共同债务跟抚养费不冲突,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的清偿责任也不相同共同债务的清偿。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债务......


·2023年因修建地铁而拆迁农房,具体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因修建地铁而拆迁农房,具体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


·汽车全险丢了怎么办
      汽车的保险单非常的重要,保险单丢失不见了之后,一定要及时进行补办。补办前需要带好相关的材料和证件。被保险人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件和汽车的行驶......


·股权转让代持合同该怎么写?
      股权转让代持合同该怎么写?股权转让代持合同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