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院会冻结资产吗?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院会冻结资产吗?离婚案件中,如果当事人要求冻结财产的,法院可以冻结。法院不会主动冻结,但如果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就可以冻结。夫妻通过法庭离婚,在开庭前法院不会冻结双方的银行账户。若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嫌疑,需要举证申请冻结。离婚涉及财产纠纷案件中,为防止当事人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财产保全,经法院审核后符合的,可以冻结银行账户。如离婚案或非财产纠纷案件中,账户内的财产一起存在和数额可以作为证据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经法院审核后符合的,可以冻结银行账户。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案件。二、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 保全方式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三、隐匿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人民法院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过程中的财产保全,一般只会采取冻结资产,查封财产,冻结银行账户等方式,具体采用的手段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必须要由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进行申请,否则人民法院不会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分公司签合同被告是谁
      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被告是总公司或者是总公司和分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存在着一个财产方面的因素关系,所以不论是在进行相关的诉讼活......


·五险一金怎么交呢?
      五险一金制度是每一位上班人士都尤为关注的问题,每个月都工资要扣减出一部分用来交五险一金。很多人内心是不太情愿的,但是五险一金政策的确能够对我......


·房地产评估有哪些类型,基本流程是什么
      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担保、商品房开发与销售等环节都离不开对房地产的估价。房地产评估具有专业性、技术性以及复杂性等特点。那么,房地产评估有......


·六年内的新车该怎样年检
      六年内新车年检要到机动车登记的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省内异地检车需要在登记所在地交警支队车管所申请异地检测,经交警部门审验合格方可在异地年审。......


·一审判决离婚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离婚是一种常见的法律关系变更的现像,一个家庭如果夫妻间不能互相信任,不能互相扶持,也不能履行夫妻的忠实义务。那么,解除婚姻关系,让两个人从新......


·脱逃罪由公安管辖还是监狱管辖?
      脱逃罪由公安管辖还是监狱管辖?脱逃罪会由公安部门进行管辖;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


·单位诽谤员工的处罚
      单位诽谤员工的处罚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土地确权意义?
      目前仍有一局部农民关于土地确权持不理不睬的态度,以为本人耕种多年的土地资源就是本人,谁也抢不走。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有什么区别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有什么区别1、构成要件不同。尽管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但其构成要件不同于狭义的无权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本......


·试用期期间辞退员工有工资吗
      试用期期间辞退员工有工资吗试用期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的。不给是违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


·对于刑事诉讼在哪里开庭?
      对于刑事诉讼在哪里开庭?当地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 开庭审理前,人民法院应当进行下列工作:1、确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