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剐蹭肇事逃逸时间限定是否有规定

剐蹭肇事逃逸时间限定是否有规定?剐蹭肇事逃逸时间限定是没有规定的,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主要包括八种情形: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二、如何对交通肇事罪量刑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对肇事逃逸的认定要考虑的因素是非常多的,有可能驾驶员当时也陪着被撞的车辆到修车厂去维修机动车了,但是在机动车维修期间趁别人不注意就逃跑了,这个过程当中到底用了多少时间这是无法预定的。因此,认定肇事逃逸就不要考虑时间上的限定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办理步骤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办理步骤有哪些现在我们的科技越来越发达,很多开发商都在不断的研究开发新的软件,开发成功了,需要申请软件著作权来保护自己开......


·劳动合同法第三一条规定了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一条规定了什么?一、劳动合同法第三一条规定了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


·离婚房屋的按揭贷款怎么办?
      离婚房屋的按揭贷款怎么办?离婚房屋的按揭贷款可以由双方来协商解决,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


·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是什么?
      司法机关在侦查案件、包括在后期的公诉和审理过程中,对犯罪人和犯罪行为的认定最主要的依据就是证据,只有证据确凿才能定罪和定刑,而证据的来源渠道......


·土地使用证国有私有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证国有私有有什么区别?在我们国家,依照相关的法律条文,使用土地是需要进行登记的,不论是商业用地、学校区域还是居民住房,都需要进行登记......


·因受贿给国家集体带来损失,如何判刑?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为了贪图利益,不惜违反国家法律,贪污受贿,给国家和公民造成了损失。如果受贿行为严重,则会构成受贿罪,我国法律对受贿罪有明确......


·一、工伤认定与工伤保险及待遇是怎样的?
      一、工伤认定与工伤保险及待遇是怎样的?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


·2023陪嫁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陪嫁算夫妻共同财产么陪嫁钱在民间属于常见的婚前赠礼行为,由传统习俗而来,这里我对陪嫁钱在法律上的认定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


·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什么
      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什么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


·我们常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其实这句话应用到我国法律制度当中
      我们常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其实这句话应用到我国法律制度当中也是一样的。在任何情况下,我国司法部门都十分注重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在犯罪以后,如......


·劳动仲裁决是终审裁决吗?
      劳动仲裁决是终审裁决吗?依据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裁制度,对劳动仲裁的裁定结果不服的,不能申请再仲裁,只能向法院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