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标的费应该怎样收取

诉讼标的费应该怎样收取
  
  一、诉讼标的费应该怎样收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八条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缴纳这类费用后,相关的当事人的诉讼标的物的安全也有这类办案机关和审理单位进行相关的管理。保护这类公民财产的合法权益,我国的司法机关也应在审理结束这类案件后,对相关的案件金钱进行相关的返还,确保这类财产的安全和公平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自诉重婚判决的标准是什么?
      自诉重婚判决的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还要承担吗
      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还要承担吗?合同解除后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关系已经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


·建筑工程质保金期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保金期限是多久?在建设工程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即为建筑工程质保金期限。我国的建筑工程条例对其具有详细的规定。......


·醉酒骑电动车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要看该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认定为非机动车的,处50元以下罚款,被认定为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1、《......


·哪些情形可以起诉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哪些情形可以起诉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


·创业公司融资股权分配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创业公司融资股权分配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创业公司在进行融资的时候,如何将公司的股权分配问题处理好,对公司以后的经营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虽然现......


·商标注册地址变更与续展到哪里办理?
      商标注册地址变更与续展到哪里办理?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自2002年......


·借款协议合同范本
      借款协议合同范本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人:中国银行分(支)行保证人:身份证件号码:抵押人姓名:身份证号......


·爆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爆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


·检察院批捕阶段介入侦查的情况是什么?
      一、检察院批捕阶段介入侦查的情况是什么?检察机关对重大刑事案件实行提前介入的作法,对于及时、准确的查清犯罪事实,彻底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犯......


·被交警扣车了需要缴纳停车费吗
      被交警扣车了需要缴纳停车费吗一、被交警扣车了需要缴纳停车费吗交通事故停车费法律规定是不需要交的,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